为贯彻落实《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5号)和《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6号),提高和静县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综合分析研判我县产品质量安全形势,结合现有经费规模等情况,制定了《2025年产品质量县级监督抽查计划》(第一批),现予以发布。
抽查计划共包括8类产品共8批次,其中:电线电缆、电动自行车、燃气灶具、商品煤、复合肥料、羽绒服/儿童服装、塑料购物袋、车用尿素各1批次。和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按照抽查计划认真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县级监督抽查,及时公布抽查结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违规行为。在按计划开展县级监督抽查的同时,我局也将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调整抽查内容,组织对计划外的产品开展专项监督抽查。
2.2025年和静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方案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5年版)
和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