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自然资源局:
经和静县2023年第3次规划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对2023-38、2023-39号等5宗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2023-38号宗地位于和静县迎风路东侧、巴木巴尔公司南侧,土地面积2.4903公顷(合37.35亩,以实际勘界面积为准),出让年限50年,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出让价按26.6元/平方米执行。
二、2023-39号宗地位于巴音布鲁克镇卫生院北侧、阿尔夏特北路西侧,土地面积0.648公顷(合9.72亩,以实际勘界面积为准),出让年限40年,用途为商业用地,土地出让价按750.66元/平方米执行。
三、2023-40号宗地位于巴音布鲁克镇规划区内,国道G217线南侧、游客中心斜对面,土地面积0.5727公顷(合8.59亩),以实际勘界面积为准),出让年限40年,用途为商业用地,土地出让价按756.2元/平方米执行。
四、2023-43号宗地位于和静县青松路北侧、洪通燃气加气站西侧,土地面积0.6666公顷(合10亩,以实际勘界面积为准),出让年限40年,用途为商业用地,土地出让价按190.42元/平方米执行。
五、2023-44号宗地位于巴音布鲁克镇政府北侧、巴音布鲁克街东侧,土地面积0.3995公顷(合5.9925亩,以实际勘界面积为准),出让年限40年,用途为商业用地,土地出让价按752.58元/平方米执行。
以上5宗地以挂牌出让方式供地,请依法按程序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和静县人民政府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