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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有关副县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信息标题 关于调整有关副县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文件编号 静政发〔2025〕2号 公开类型
产生日期 2025-01-09 13:19 发布机构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载体类型
有效性 索引号 673448838/2025-00785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县委批准,县人民政府党组研究决定,对有关副县长工作分工进行调整:

副县长 吾斯曼·克然木 负责民族宗教安全生产退役军人事务等方面工作。分管民族宗教事务局、应急管理局、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残联、红十字会。联系县人民武装部、驻县部队兵团第二师驻县各团场。

副县长 顿 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林草、水利、畜牧兽医、气象、供销等方面工作。分管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林业和草原局、水利局、畜牧兽医局、气象局供销联社联系巩乃斯国有林管理局、乌拉斯台农场。

副县长 晶 负责教育、科技、产教融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旅游、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等方面工作。分管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保障局、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各景区管委会)。联系科学技术协会、社会科学联合会、文联、妇联。

和静县人民政府

202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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