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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和静县哈合仁郭勒河流域规划》的批复

信息标题 关于对《和静县哈合仁郭勒河流域规划》的批复 文件编号 静政函〔2025〕4号 公开类型
产生日期 2025-01-10 13:25 发布机构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载体类型
有效性 索引号 673448838/2025-00786

和静县水利局:

你局关于出具〈和静县哈合仁郭勒河流域规划批复的请示静水发20256)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和静县哈合仁郭勒河流域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实施范围为哈合仁郭勒河流域,总面积907平方公里规划现状基准年为2023年,规划水平年为2030年。

二、原则同意《规划》成果总体规划布局。按照流域治理开发目标和任务,查清流域地表、地下水资源量,进行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确定水资源开发利用总体布局,合理规划蓄水、调水、节水工程,因地制宜拟定水电梯级开发方案,合理开发水能资源;立足流域节水农业、节水型社会建设等工作,提高流域用水保证率,确保流域内国民经济用水和河道生态用水。

三、原则同意《规划》提出的水资源配置。科学合理配置农业、工业、生活、生态水资源,充分考虑流域内河道生态水量及灌区用水,提出新时期流域水资源合理开发、优化配置、高效利用、全面节约、有效保护的新思路和新措施,促进和保障哈合仁郭勒河流域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

四、原则同意《规划》提出的实施工程措施。根据规划项目的建设条件,提出重大水工程、防洪工程、灌区工程、城乡供水工程、水电梯级、流域信息化等工程实施意见,为流域内县的工程建设提出合理实施计划,并指导流域积极做好前期勘测设计等工作,争取项目早日实施发挥效益。

和静县人民政府

202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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