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静县自然资源局:
经和静县第十四届县委规划委员会2024年第4次会议研究,同意对国电电力巴州发电有限公司关于国能巴州和静县15万千瓦光伏项目农村道路用地备案登记。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国电电力巴州发电有限公司关于国能巴州和静县15万千瓦光伏项目农村道路用地位于305省道以北、223团重工业园区以北、和硕县边界西侧,用地面积为2公顷(合30亩,以实际勘界面积为准),地类为裸岩石砾地,权属为国有土地。
该项目用地按农村道路管理进行备案登记,用地单位按要求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草原征占用等手续。请依法按程序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和静县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4日
文件下载:静政函〔2024〕87 号 关于国电电力巴州发电有限公司关于国能巴州和静县15万千瓦光伏项目用地备案登记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