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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和静县2023-76号等3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的批复

信息标题 关于对和静县2023-76号等3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的批复 文件编号 静政函〔2024〕4号 公开类型
产生日期 2024-01-11 17:08 发布机构 县人民政府 载体类型
关键字 索引号 673448838/2024-00263

和静自然资源局

经和静县2023年第12次规划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对和静县202376号等3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202376号宗地位于和静县巴润哈尔莫敦镇商业街道路南侧,土地面积42.77平方米(合0.064亩,以实际勘界面积为准),用途为商业服务业用地,出让年限40年,土地评估价按照211.97/平方米执行。

二、202390号宗地位于和静县阿拉沟乡境内,土地面积1.0322公顷(合15.483亩,以实际勘界面积为准,用途为采矿用地,出让年限32个月,土地评估价按照19.51/平方米执行

202395号宗地位于和静县天鹅湖路西侧、公路段用地南侧,土地面积1177.59平方米(合1.766亩,以实际勘界面积为准,用途为商业服务业用地,出让年限40年,土地评估价按照788.4/平方米执行。

以上3宗地,请依法按程序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和静县人民政府

202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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