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规划信息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静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发布日期:2023-04-26 18:02 来源:
打印 字体:【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静县

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21~2025年)

新疆和静县人民政府

20234


  

   5

一、现状与形势 6

(一)和静县概况 6

(二)矿产资源概况及主要特点 7

1、查明资源概况 7

2、矿产资源特点 8

3、地质矿产勘查与开发利用潜力 9

(三)“十三五”期间矿产资源规划实施成效 9

1、基础地质工作进一步提高 9

2、矿产资源勘查持续推进 9

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更加高效 10

4矿山地质环境显著改善 11

5、绿色矿业理念逐步推行 11

6、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进一步深化 11

(四)矿业发展现状与存在主要问题 12

1、基础地质调查与矿产资源勘查现状 12

2、矿产资源开发现状 14

3、矿区生态保护修复现状 14

4、矿业经济发展现状 15

5、存在主要问题 15

(五)面临形势与发展要求 17

1、面临形势 17

2、矿产资源需求预测 17

3、发展要求 18

二、指导原则与目标 20

(一)指导思想 20

(二)基本原则 21

(三)规划目标 22

1、总体目标 22

2、2025年目标 22

3、2035年展望 26

三、矿产勘查开发与保护布局 27

(一)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调控方向 27

1、重点、限制和禁止勘查矿种 27

2、重点、限制、禁止开采矿种 27

(二)矿产资源产业重点发展区域 28

1、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区域布局 28

2、矿产资源产业结构调整和矿业转型升级的方向和措施 29

(三)勘查开采与保护布局 30

1、国家能源资源基地 30

2、矿产资源调查评价 31

3、矿产资源勘查 32

4、矿产资源开采 33

(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 36

1、黑色金属矿产开发规划 37

2有色金属矿产开发规划 37

3贵金属矿产开发规划 37

4、非金属矿产开发利用规划 37

四、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 39

(一)合理确定开发强度 39

1、开采总量调控 39

2、矿业权数量调控及措施 39

(二)优化开发利用结构 39

1、优化开发利用结构 40

2、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41

3、建设非金属矿业循环经济发展示范工程 41

(三)严格规划准入管理 42

1、绿色勘查准入管理 42

2、矿产资源开发准入管理 42

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准入管理 42

4、绿色矿山建设准入管理 42

5、矿区生态保护修复准入管理 43

五、绿色矿山建设和矿区生态保护 43

(一)绿色矿山建设 43

1、绿色矿山建设总体思路 43

2、绿色矿山建设的目标任务 43

3、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安排 44

4、绿色矿业发展支持政策 44

5、绿色矿业管制措施 44

(二)矿区生态保护修复 45

1、新建矿山生态保护修复 45

2、生产矿山生态保护修复 46

3、闭坑矿山生态保护修复 46

4、积极探索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恢复多元化投入机制 47

5、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动态监测体系 47

六、重点项目和矿产资源市场化改革 48

(一)重点项目 48

1、基础地质调查项目 48

2、矿产资源勘查项目 48

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 49

4、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项目 49

5、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 49

(二)推进矿产资源市场化改革 50

1、完善矿业权管理 50

2、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51

3、监督管理职责及主要措施 51

4、信息化建设 52

七、规划保障措施 54

(一)加强组织领导 54

(二)坚持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 54

1加快创新平台建设 54

2实施人才强县战略 54

(三)完善资金筹措与投资保障体系 55

(四)强化安全生产管理 56

(五)健全规划目标责任考核 56

(六)完善规划评估调整机制 57

(七)强化规划监督检查 57

(八)提高规划管理信息化水平 57

附表目录

附表1  新疆和静县能源资源基地表

附表2  新疆和静县国家规划矿区表

附表3  新疆和静县战略性矿产资源储备区表

附表4  新疆和静县矿产资源重点勘查区表

附表5  新疆和静县勘查规划区块表

附表6  新疆和静县矿产资源重点开采区表

附表7  新疆和静县开采规划区块表

附表8  新疆和静县主要矿产矿山最低开采规模规划表

附表9  新疆和静县砂石土类矿产集中开采区表

附图目录

顺序号

附 图 名 称

比例尺

附图1

新疆和静县矿产资源分布图

125

附图2

新疆和静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现状图

125

附图3

新疆和静县矿产资源开发保护总体布局

125

附图4

新疆和静县矿产资源勘查规划图

125

附图5

新疆和静县矿产资源开采规划图

125


  

“十四五”时期,是和静县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新发展理念,在更高起点上加快经济社会发展,迈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决胜期,是在更高层次上转变增长方式,构建高质量发展新格局的攻坚期。为服务“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坚持新发展理念,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推进资源合理利用与保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实施细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新疆和静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新疆和静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43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新自然资办函[2020]20号)以及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要求》和《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要点》的通知(自然资办[2020]19号)等有关文件和技术要求,密切结合实际,编制《和静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落实国家资源安全战略、落实上级规划、落实空间管控要求、加强和改善矿产资源宏观管理的重要手段,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重要依据,是加强矿业宏观调控的基本手段。

《规划》适用范围为和静县行政区域内的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以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一切活动。

《规划》以2020年为基准年,2021年至2025年为规划期,展望到2035年。

一、现状与形势

(一)和静县概况

和静县位于新疆中部,隶属巴州管辖,地理坐标为东经82°28′~87°52′、北纬42°06′~43°33′之间,地域辽阔,大致呈东西走向的纺锤形,东西长435千米,南北宽150千米,行政区划面积39686平方千米。其周边与17个县市为邻:北越天山与乌鲁木齐市、昌吉市、呼图壁县、玛纳斯县、沙湾县、乌苏市、尼勒克县等县市相接。西依天山,与新源县、巩留县、特克斯县毗连,东与和硕县、托克逊县接壤,南接拜城县、库车县、轮台县、库尔勒市,东南环绕开都河与焉耆县相望。

和静县辖区内有和静镇、巴伦台镇、巴润哈尔莫敦镇、哈尔莫敦镇、乃门莫敦镇、协比乃尔布呼镇、巩乃斯镇、巴音布鲁克镇等8个镇、克尔古提乡、阿拉沟乡、额勒再特乌鲁乡、巴音郭楞乡等4个乡、7个国营牧场、54个村委会,以及1个肉牛场(古仁温苏门肉牛场)、1个平原林场(东风林场)和1个国营良种场。境内驻有1个自治区级工业园区、农二师3个团场、4个团级以上部队等40多个直属单位。截至2019年底和静县总人口184959人,由蒙古、汉、维吾尔、回、等29个民族组成,其中少数民族占48.3%,是巴州最大的人口大县,城镇化率达到52.5%,人口自然增长率6.51‰。和静县2020年末生产总值92.4亿元,全县三次产业结构25.47∶34.78∶39.7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950元,同比持平;农牧民人均纯收入16840元,增长7.52%。

专栏1 历年和静县生产总值统计(“十三五”期间)

单位:万元

年份

生产总值

第一产业

第二产业

第三产业

人均生产总值

()

合计

工业

建筑业

2016

745244

237588

266212

226585

39627

241444

38888

2017

824947

226176

320400

277125

43275

278371

42655

2018

874850

204906

370373

326162

44211

299571

45235

2019

939546

212769

389723

354998

34724

337054

48119

2020

923889

235326

321307

266967

54340

367257

62484

2020年采矿业企业79个,生产矿山有25个,年产矿石总量为642.23万吨,采矿业总产值19.86亿元,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产值58.25亿元,采矿业占2020年和静生产总值92.4亿元的21.50%。

(二)矿产资源概况及主要特点

1、查明资源概况

和静县是巴州各类矿产地分布最多的县之一,除石油、天然气矿产以外的发现矿产为40种,历年发现的矿产地606处,探明有一定储量并上储量平衡表的有22种。上表矿区69个(含共生),其中大型4个,中型7个,小型及以下57个。

专栏2  和静县主要矿产资源储量情况

序号

矿种名称

资源储量单位

资源储量类别

矿区数(储量规模)

2020资源储量

总数

大型

中型

小型

保有

累计查明

1

煤炭

资源储量

1

0

0

1

104.697

106.86

2

铁矿

矿石

资源储量

22

5

1

16

62772.9

68701.4

3

锰矿

矿石

资源储量

1

0

0

1

520.455

525.695

4

铜矿

铜 吨

资源储量

13

0

0

13

80302.87

81066.05

5

铅矿

铅 吨

资源储量

5

0

1

4

248160.5

248160.5

6

锌矿(共生)

锌 吨

资源储量

6

1

1

4

1757893

1841581

7

金矿(共生)

金 吨

资源储量

3

1

0

2

21.48

21.48

8

银矿(伴生)

银 吨

资源储量

4

0

0

4

40.95

41.49

9

菱镁矿

矿石

资源储量

2

0

1

1

2596.96

2596.96

10

冶金用灰岩

矿石

资源储量

2

0

2

0

190.45

190.45

11

冶金用白云岩

矿石

资源储量

2

0

0

2

1793.614

1984.03

12

冶金用石英岩

矿石

资源储量

1

0

0

1

142.66

142.66

13

玻璃用脉石英

矿石 万吨

资源储量

1

0

1

0

268.68

308.468

14

硫铁矿

矿石

资源储量

2

0

0

2

1755.994

1755.994

15

石膏

矿石

资源储量

2

0

0

2

240.049

258.4

16

饰面大理岩

矿石 万立方米

资源储量

1

0

1

0

167.0

168.0

17

水泥用大理岩

矿石 万吨

资源储量

5

1

3

2

27792.692

28712.12

18

水泥用灰岩

矿石

资源储量

4

0

0

4

11567.09

11719.3

19

建筑石料用灰岩

矿石 立方米

资源储量

0

0

0

6

5.127

5.127

20

制灰用灰岩

矿石

资源储量

1

0

0

1

7925.815

8389.385

和静县主要矿种累计查明资源储量(专栏2)为:铁矿石6.9亿吨,铅24.82万吨,锌184.16万吨,金21.48吨,铜8.11万吨,菱镁矿矿石2596.96万吨。

2、矿产资源特点

1)成矿条件好,矿产资源远景潜力很大

和静县地处古亚洲成矿域西天山成矿带。和静县的7个成矿远景区,区内地层发育齐全,地质构造复杂,地壳活动频繁,岩浆活动多样,成矿地质条件十分有利,矿产成矿远景潜力大。据研究和成矿预测,远景大的矿产主要有铁、铜、铅锌、金、菱镁矿、石英岩、石灰岩等,这些大多是我国急缺或重要的矿产。

2)资源分布广、矿种较多、部分矿产储量丰富、质量好

和静是新疆重要的矿产资源大县,已发现的矿产42种(专栏3),矿产地606处,具有一定开发价值的矿种29种,矿产地100余处,其中铁矿、菱镁矿、白云岩等优势矿产,储量丰富。有较多富矿且矿石品级质量好,如莫托沙拉的富铁锰矿、查岗诺尔铁矿、诺尔湖铁矿、备战铁矿、敦德铁锌矿、夏翁次铁铅锌矿、哈勒哈特菱镁矿等。

专栏3  和静县已发现主要矿种数统计表

矿产类别

已发现矿种

数 目

能源矿产

石油、天然气、煤、泥炭、地热

5

黑色金属矿产

铁、锰、钛

3

有色金属矿产

铜、铅、锌、钨、锡、钼、镍、钴、

9

贵金属矿产

金、银

2

稀有金属矿产

铍、锆

2

冶金辅助、化工原料、建材及其它非金属矿产

菱镁矿、方解石、萤石、石英、硫铁矿、蛇纹石、石墨、石膏、重晶石、水泥用页岩、水泥用灰岩、冶金用灰岩、制灰用灰岩、冶金用白云岩、建筑用砂岩、石英岩、建筑用花岗岩、饰面用大理岩、建筑石料用玄武岩、建筑用砂、砖瓦用粘土

20

水气矿产

地下水(矿泉水)

1

3)研究程度低,实现找矿新突破可能性大

和静县面积广,地质矿产研究程度低,除铁矿及与之共伴生的元素外已发现矿产的工业储量比例较低,经进一步工作,扩大已知矿床规模、发现新矿种及新的优势矿产的可能性很大,找矿潜力特别巨大。

3、地质矿产勘查与开发利用潜力

已发现矿床点除5个大型铁矿、1个菱镁矿外地质工作程度低,已发现矿床勘探深度小。找矿潜力大。

截至2020年已设232个探矿权证中有30个金矿、32个铁矿、136个铜矿,资源储量多数仍然不清,未能上表,另外117个规划勘查区块中有金矿12个,铁矿31个,铜矿36个。因此,通过勘查控制程度的提高,上述矿床点的一部分将会成为可供开发利用的矿产,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开发利用潜力巨大。

(三)“十三五”期间矿产资源规划实施成效

1、基础地质工作进一步提高

“十三五”期间完成15万区域地质(矿产)调查9509.47平方千米;15万地球化学测量9120.55平方千米(专栏4)。

专栏4“十三五”期间基础地质调查主要指标变化情况

类别

工作手段

单位

2015

2020

新增

区域地质调查

15万区域地质矿产调查

平方千米

18980.77

28490.24

9509.47

区域地球物理

110万航空磁测

平方千米

22781.53

22781.53

0

15万航空磁测

平方千米

24780.16

24780.16

0

区域地球化学

120万区域化探

平方千米

39686.73

39686.73

0

15万区域化探

平方千米

17305.66

26426.21

9120.55

2、矿产资源勘查持续推进

铅锌、铁、金取得了较好的找矿成果,相比上轮规划指标,实际保留有效探矿权232个。新增资源量显著(专栏5),其中新增:锌金属量119.95万吨、铁矿石3.75亿吨、金属量21.04吨、铅7269吨、锰矿石15.44万吨、石灰岩1223万吨、石英岩143万吨、冶金用白云岩571.48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2.54万立方米。

专栏5  和静县“十五”矿产勘查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序号

矿产

统计对象

单位

资源储量

目标任务

完成情况

备注

1

铁矿

矿石

6000

37527.997

2

锰矿

矿石

20

15.435

3

铅矿

10

0.7269

4

锌矿

锌 吨

119947.41

5

金矿

岩金

金 千克

2103.502

6

银矿

伴生银

银 吨

0.054

7

菱镁矿

矿石

64.08

8

冶金用白云岩

矿石

571.48

9

冶金用石英岩

矿石

142.66

10

水泥用灰岩

矿石

2000

1222.62

11

建筑石料用灰岩

矿石 立方米

2.54

12

建筑用砂

矿石 立方米

34.888

13

玻璃用脉石英

矿石

3000

0

14

砖瓦用粘土

矿石 立方米

50.13

15

水泥用大理岩

矿石

14.705

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更加高效

专栏6  “十三五”期间矿产资源开发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目标任务

完成情况

1

精粉万吨/

900

207.97

2

矿石万吨/

5

1.4

3

水泥用大理岩

万吨/

50

34.86

4

制灰用石灰岩

万吨/

15

16.798

5

冶金用白云岩

万吨/

50

2

6

石英岩

万吨/

5

0

7

砖瓦用粘土

万吨/

1.315

8

建筑用砂

万吨/

24.76

相比上轮规划,通过资源整合、政策性关闭、淘汰落后产能及各类保护区矿业权政策性退出,到2020年末矿山实际数为62个,铁精粉因技术改造减产,年产仅207.97万吨;因资源储量、准入要求等因素,铜矿石1.4万吨,未能达到预期性规划要求;制灰石灰石16.798万吨;受铁矿产品减少影响,冶金白云岩2万吨;水泥用大理岩34.86万吨;石英岩无。从长远看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将更加规范,矿山规模结构不断优化。重要矿产“三率”水平持续提高。

4矿山地质环境显著改善

完成了各类保护区内探矿权、采矿权的清理。和静县龙驰矿业巴音布鲁克煤矿、二十二团石灰厂哈布其哈郭勒石灰矿、新疆和静县艾尔宾山铁矿进行了闭坑治理,治理面积0.8平方千米,投入资金1088.4万元,已通过相关部门组织的 工程验收。

矿山企业治理恢复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开展了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矿山地质环境持续改善。完成了全县地质灾害详细调查。

5、绿色矿业理念逐步推行

积极推进绿色矿山创建工作,从依法办矿、规范管理、综合利用、技术创新、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土地复垦、社区和谐、企业文化等方面加强对矿山的引导,提高了创建绿色矿山、转变矿业发展的自觉性、积极性和责任感,绿色矿业发展理念逐步推行。

6、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进一步深化

深入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自然资规(2019)7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若干事项暂行办法〉的通知》(新自然资规[2021]1号)等文件精神,开展了矿产资源领域专项整治,持续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矿政资源管理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进一步优化了全县矿业权管控模式,推进矿业权竞争性出让;规范了矿业权登记管理,推进落实矿产资源储量管理改革。全县矿产资源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形势持续稳定,矿产资源管理、服务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四)矿业发展现状与存在主要问题

1、基础地质调查与矿产资源勘查现状

1)基础地质调查

1∶100万区域地质调查、1∶20万区域地质调查已覆盖全区,其他地质工作完成面积(占比)为, 1∶25万区域地质调查11058.52平方千米(32%)、1∶5万区域地质调查28490.24平方千米(81%);1∶50万航磁全覆盖,1∶10万航磁19547平方千米(55.88%),1∶5万地磁7780.32平方千米(22.24%),1∶5万重力3361.94平方千米(9.61%);1∶50万甚低密度水系沉积物化探33798.53平方千米(97%),1∶20万化探39686.32平方千米(100%),1∶5万化探26326.21平方千米(76%),地质工作程度相对较低,且分布不均衡,尤其是和静县西部和东南部地区工作程度较低。和静县基础地质完成情况见表(专栏7)。

专栏7  和静县基础地质完成情况简表

类别

工作手段

累计完成(km2

占县域面积(%

区域地质调查

1:100区域地质调查

39686.73

100

1:25区域地质调查

11058.52

32

1:20区域地质调查

39686.73

100

1:5区域地质调查

28490.24

81

区域地球物理

1:100万航空磁测

39686.73

100

1:10万航空磁测

19547

55.88

1:5万地面磁测

7780.32

22.24

1:5电法

211.09

0.6

1:5万区域重力

3361.94

9.61

区域地球化学

1:50万区域化探测量

33798.53

97

1:20万区域化探测量

39686.73

100

1:10万化探测量

740

2

1:5万化探测量

26426.21

76

水文地质调查

1:50区域水文

17291.7

50

1:25区域水文

9012

25.76

15水文地质调查

381

1.1

水源地普查

9112.5

26.05

水文详查

181.75

0.52

地质灾害防治

39686.73

100

2)地下水资源调查

150万区域水文地质调查17291.7平方千米49.43%),125万区域水文地质调查9012平方千米(25.76%),塔里木盆地开都河孔雀河流域水文地质调查381平方千米(1.1%)吐鲁番市—鄯善县地下水开采量调查9112.5平方千米(26.05%),新疆和静县莫托沙拉铁矿初步勘探水文地质测绘181.75平方千米(0.52%)地质灾害调查覆盖全区。

3)矿产资源勘查

矿产勘查工作程度较低,基本上还处在矿产资源不清的状况,已发现固体矿产大多数仅进行了预查、普查,仅少量矿床进行了详查。截至2020年底行政管辖范围内已设置探矿权区块232个,按地质勘查工作程度分为:预查3个、普查12个、详查47个、勘探170(专栏8)

专栏8 和静县已设探矿权按矿种统计汇总表

序号

勘查矿种

已设探矿权区块

序号

勘查矿种

已设探矿权区块

个数

面积(km2

个数

面积(km2

1

2

18.47

9

锑矿

1

0.41

2

泥炭

1

10

10

钴矿

1

20.24

3

铁矿

32

448.93

11

金矿

30

464.57

4

锰矿

6

51.34

12

石墨

1

17.56

5

多金属

4

44.65

13

石英岩

1

5.17

6

铜矿

136

2149.45

14

水泥用灰岩

1

8.58

7

镍矿

3

46.94

15

玄武岩

1

6.32

8

铅矿

12

184.7

合计

15

232

3477.33

行政区内探矿权工作程度较高,但总体勘查深度较浅,目前大部分勘查深度仅在200米以内。

2、矿产资源开发现状

2020年底全县持采矿证矿山62个,国有矿山7家,有限责任公司矿山25家、私人企业矿山30家,从业人数共1809人。有铁矿13个,铜矿6个,建筑用砂12个,白云岩矿10个,石灰岩矿10个(专栏9)

专栏9 和静县采矿权设置现状汇总表

序号

开采矿种

已设采矿权区块

序号

开采矿种

已设采矿权区块

个数

面积(km2)

个数

面积(km2)

1

铁矿

13

33.7849

10

冶金用白云岩

4

0.989

2

铜矿

6

5.2195

11

白云岩

6

0.6319

3

金矿

1

0.083

12

建筑石料用灰岩

3

0.137

4

菱镁矿

1

10.7324

13

建筑用花岗岩

1

1.255

5

石膏

1

0.241

14

建筑用页岩

1

0.0275

6

玻璃用脉石英

1

0.047

15

建筑用砂

12

0.892

7

水泥用大理岩

3

0.3556

16

砖瓦用粘土

2

0.4799

8

水泥用灰岩

3

0.8537

9

制灰用灰岩

4

0.3952

合计

16

62

56.1246

3、矿区生态保护修复现状

1)矿区地质环境现状

和静县各类矿产具有一定的分布规律,有色、黑色、稀有、贵金属、煤炭、非金属等矿(区)山主要分布于山区,除铁矿外开发规模均较小,对环境造成点状破坏;粘土、砂石等主要分布于山前平原和荒漠区,矿山开采对地貌形态有轻微改变。总体看来,矿业开发活动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一定程度的破坏。

2)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现状

完成了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清理及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其中:清理探矿权7个、注销采矿权3个。

对矿山地质灾害防治进行了分区,主要为老采坑恢复和矿业活动造成的新的地质环境破坏。对已清理的探矿权注销的采矿权范围进行了恢复治理复绿;对公路两侧的老采坑进行了调查规划,设置了恢复治理项目;将矿业活动对环境影响加入了地质灾害空间数据库与信息系统。

4、矿业经济发展现状

“十三五”期间矿业及相关产业产值稳定增长。2020年采矿业工业总产值19.86亿元,占全县的21.50%。形成查岗诺尔、诺尔湖、敦德和备战四大铁矿等一批能源资源开发基地,培育了一批具有较强经济实力和市场竞争力的矿业集团。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为化工、电力、交通、建筑、冶金、建材、新能源、新材料等相关产业提供了原料支撑。

专栏10  和静县分矿种矿山开发利用统计表

序号

矿产名称

矿区数(开采规模 个)

单位

年总产量

年总产值

备注

大型

中型

小型

合计

万元

1

铁矿石

3

1

9

13

矿石万吨

562.38

190480

2

铜矿石

 

 

6

6

矿石万吨

1.411

5785.1

 

3

 

 

1

1

Au千克

 

 

 

4

菱镁矿

1

 

 

1

万吨

 

 

 

5

冶金用白云岩

 

 

4

4

万吨

2

80

 

6

白云岩

 

1

5

6

万吨

 

 

 

7

石英岩

 

1

 

1

万吨

 

 

 

8

水泥用大理岩

 

1

2

3

万吨

34.86

784.6

 

9

制灰用石灰岩

 

 

4

4

万吨

16.798

587.93

 

10

建筑石料用灰岩

 

 

3

3

万吨

 

 

 

11

水泥用石灰岩

 

 

3

3

万吨

 

 

 

12

石膏

 

 

1

1

万吨

 

 

 

13

砖瓦用粘土

 

 

2

2

万立方米

1.315

155

 

14

建筑用砂

 

 

12

12

万立方米

24.76

693.28

 

15

建筑用页岩

 

 

1

3

万立方米

 

 

 

16

建筑用花岗岩矿

 

 

1

1

万立方米

 

 

 

17

合计

4

4

54

62

 

643.524

198565.91

 

5、存在主要问题

1)矿产勘查及资源开发利用程度低,尤其是开发利用前景好的部分矿产,勘查程度有待提高。

2)矿业经济发展较为粗放、集约化程度低,产业结构、企业结构和产品结构有待加快调整、优化提升。一是除铁矿外的矿山开采企业、涉矿加工企业普遍规模较小,规模大、技术高的龙头企业较少,一旦铁矿市场疲软,县经济抗风险能力较差。二是矿点布局分散,综合开发能力不高。三是大多数矿山企业采选加工水平偏低,多为初加工、粗加工产品,伴生、共生资源利用程度偏低。四是产业链条短,企业大多处于产业链条低端,产品结构单一、科技含量低、附加值低。

3)废弃矿山恢复治理工程历史欠账多,治理经费落实难度大、筹措渠道有待拓宽。

4)环境保护对矿业发展提出更高要求。随着近年来生态保护、矿政管理征管等相关政策和文件的出台、发布和实施,矿业发展与生态保护矛盾得以缓和,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深入推进,对矿业活动中的生态保护与修复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的空间与生态保护之间的关系有待更好地梳理,如何贯彻落实“生态保护”精神,同步促进新时期矿业可持续健康发展,如何有机协调和处理好两者之间的根本矛盾,将是未来一段时间内在矿业发展和转型中需要亟需解决的问题。

5)新形势下对发展绿色矿业提出了新挑战。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深入推进,对绿色勘查、绿色矿山建设及矿业活动中的生态保护与修复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绿色矿业发展格局尚未形成,需要我们主动适应生态文明要求,找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中与生态文明的契合点,积极应对挑战,开拓创新,大力推进绿色勘查、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推动构建勘查开发绿色高质量矿业发展新格局。

6)矿政管理机制仍需不断提高和创新。加快推进新疆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若干事项暂行办法〉的通知》(新自然资规[2021]1号)就优化矿业权管控模式、推进矿业权竞争性出让、推进矿产资源储量管理改革等几个方面进行改革,为和静县矿产资源管理改革提供了新的遵循,需要我们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依据和静县矿情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摸索研究符合和静县实际的矿政管理新机制,进一步提升矿政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将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落到实处。

(五)面临形势与发展要求

1、面临形势

已有资料表明,中国矿产资源供需形势严峻。人均占有资源量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的态势在短期内很难改变。43种主要矿产资源中,32种消费量居世界第一,24种消费量占比超过全球的40%,18种大宗和关键金属矿产对外依存度(40%~99%)居高不下,直接威胁国家经济安全。

据预测,到2035年大部分战略性新兴矿产仍将保持需求增长态势。工业化进入后期阶段,产业结构调整将加剧。工业大国到工业强国的转变,将不断拉动战略性新兴矿产需求增长,如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将对锂、钴、镍、石墨、稀土、铂6种最为关键的矿产需求产生重要影响,全球供需结构和供需格局都将发生极大改变。

2019年底我国15种矿产对外依存度高于50%,其中铬、镍、锰、铌、钴、锆高于90%,铂族元素、铁矿石高于80%,石油、铀、锂、铜高于70%,硼、铝、钾盐高于50%。矿产勘查投入从2012年的414.10亿降到201988.03亿元,探矿权数、采矿权数显著下降,找矿及开发利用形势严峻。

和静县2016年生产矿山企业20家,停产44家。2019年和静县62个采矿权40个停产,只有25个生产,总产值17.38亿元,增加值7.46亿元。在全县经济进入新常态的背景下,和静县矿业产值环比不断下行,目前和静县矿山企业主要以销售原矿为主,产业结构单一,经济附加值低,新常态下急需寻找矿业发展新的突破口。

2、矿产资源需求预测

根据巴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结合产业基础,预期2025年巴州主要矿产需求量为铁矿石2460万吨,有色金属矿石230万吨,贵金属矿石23万吨,稀有金属矿石15万吨,非金属7080万吨。

而和静县就是铁矿,巴州铁矿石近80%的需求是由和静县提供。

1)金属矿产

铁矿:“十四五”期间,和静县铁精粉需求将达到1000-1500万吨,和静县铁矿资源主要分布在和静县察汗乌苏铁矿带,保有资源量6.2亿吨。按目前铁精粉的生产能力,供给形势略有不足,但铁矿资源储量完全可以满足需求。

铜矿:目前可供开采矿区6个,均为中小型矿山,且资源保证程度低,对和静县在西部大开发中,发挥资源优势,以矿业开发促地方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很有限。

贵金属矿产:资源保证程度及开发利用程度均较低,对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影响极小。

2)非金属矿产

有一菱镁矿矿山保有资源储量可供和静县“十四五”期间需求,但因各种问题未能投产,应加紧规划建设,发挥应有效能。

石英、水泥用灰岩、饰面用大理岩、花岗岩及其他建材类非金属矿产资源充足,可满足和静县及周边“十四五”期间的需求。

3、发展要求

“十四五”时期是我县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抢抓机遇,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快动能转换,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建设新时代质效双优大县、全面高质量绿色发展的关键时期,对矿产资源安全保障和矿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出更高要求。

1)经济社会全面发展需要进一步提高矿产资源安全供给保障能力

我县是资源型地区,矿业经济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带动效应举足轻重。“十四五”时期,我县着力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加快制造业、服务业和农业转型升级,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迅速崛起,推进“四新”经济发展,加快推动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提升城市竞争力,需要进一步强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加强科技创新,加快推进矿产资源深部勘查开发,增储保量,缓解矿产资源消耗和资源储量增长的矛盾,建立稳定、平衡的资源供应体系,提高矿产资源安全保障能力,实现矿业经济持续快速高效发展。

2)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全面实现矿业绿色发展

“十四五”时期是生态文明建设关键期,要求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加强矿山地质灾害防治与监测,正确处理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彻底解决历史遗留矿山的地质环境问题;引入市场机制,鼓励第三方投资进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修复。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全面实行绿色勘查和绿色矿山建设,节能减排,逐步实现碳达峰。充分发挥“绿色矿山”的引领作用,推进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建设质效双优的经济强县和生态文明的宜业宜居城市。

3)经济高质量发展需要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和综合利用水平

经济的高质量发展,要求全面提升矿产资源开发、综合利用水平和效率。按照安全、绿色、健康、持续发展的要求,加快重组整合、优化结构、转型升级,实现资源开发利用规模化、集约化发展。促进智能矿山建设,促进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稳定发展。构建以“三率”为核心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价指标体系,工作流程、技术方法和运行机制,鼓励技术创新,鼓励二次资源循环利用,推进尾矿、废石等固体废弃物的有效处置和综合利用,延长产业链,加强矿产品高端化、精细化,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增强可持续发展动力。

4)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管理体系

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坚持新发展理念,创新矿产资源管理机制,提升管理效能。进一步完善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强化规划管控,完善矿产资源数据库和管理信息系统。规范矿业权出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强化矿业权人信用管理,促进矿业权人诚信自律,加强部门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勘查开采行为,维护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秩序,保障大宗矿产资源供给。

二、指导原则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完整准确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紧密围绕和静县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扣国家能源资源安全战略,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发挥和静区位优势,加快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实现找矿突破为目标,以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提升矿业开放水平,推动矿业智能化、绿色化,实现矿业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矿业发展与县域经济发展相统一。因地制宜,发展与资源禀赋、区位条件、区域发展要求适应的矿业,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充分发挥矿业的先导和基础作用。

2、坚持合理开发与有效保护的统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合理调控主要矿产资源开采总量,调整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科学划定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规划区,合理设置探矿权、采矿权;严格矿业权准入和退出机制,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转变资源利用方式,推进资源集约节约开发利用。

3、坚持宏观调控与市场配置相结合。强化政府的宏观调控和社会服务功能,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益;大力培育和规范矿业权市场,优化资源配置,将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与政府宏观调控有机结合,使资源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得以充分发挥。

4、坚持生态保护第一,推进矿业绿色发展。优先安排经济建设急需、环境影响程度低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项目,提高勘查开发水平,推进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遏制以资源扩张和牺牲环境为代价的粗放开发,确保生态安全。研究完善绿色矿山建设激励政策,促进矿地融合发展,推动矿业产业转型升级,构建绿色矿业发展长效机制。

5、坚持科技引领,创新发展。应用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提高本地区基础地质研究程度,加大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勘查和开发利用的技术创新力度;采用新工艺,研究新方法,不断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水平,降低矿业开发引起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6、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发挥资源优势,助力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拓宽矿产资源利民惠民渠道,加快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服务区域发展和民生改善。

(三)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细化落实上级规划确定的基础地质调查、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绿色矿山建设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目标及指标;加强优势矿产地质找矿工作,资源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布局,提高大中型矿山比例,形成优势矿产重点开发区域,砂石开发形成集中开采;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监管,资源开发与区域经济发展、生态保护、安全生产相协调;形成集约高效、规范有序、绿色低碳的矿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2、2025年目标

1)矿业经济目标

和静县具有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铁、、铜、铅、锌、金、银、石英岩、菱镁矿等矿产资源丰富,是国家、自治区重要的能源资源基地,丰富的矿产资源为矿业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根据“十三五”期间矿业经济发展初步统计情况,和静县采矿业2020年产值19.86亿元,结合当前国内、国际矿业发展趋势,将“十四五”期间矿业经济增长目标确定为:20212025年,和静县非油气矿业产值以年均10%的速度增长,到2025年可达到31.98亿元。但根据实际情况,四大铁矿仅完成了铁精粉207.97万吨,而根据技改方案,2025年和静县铁矿企业的铁精粉至少能达到1000万吨,按目前铁精粉600元/吨,采矿业年产值至少达到60亿元

2)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和勘查目标

A、基础地质调查目标

以重要成矿带为重点,以解决重大基础地质问题、提高基岩露头区工作程度为目标,开展1:25万和静县区域地质调查(修测)13697平方千米和南天山1:5万区域地质矿产调查面积1500平方千米。同时开展地球化学调查,形成一批战略性矿产找矿远景区和靶区。

B、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及勘查目标

矿产勘查取得重大突破。对和静县乌拉斯台-柳树沟-大山口铜、金、石英岩矿和静县小布鲁斯台-乌瓦门地区铁锰铜金等7000平方千米面积重点成矿区带的矿产资源潜力开展调查评价,形成一批重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后备基地,新增一批重要矿产资源储量。

2025年前,对区域矿产资源潜力做出初步评价,新发现一批找矿远景区和一批战略性矿种的矿产地,实现矿产资源找矿的重大突破,新增一批重要矿产资源储量。和静县矿产地质勘查主要指标见表(专栏11)。

专栏11  和静县矿产地质勘查主要指标

序号

矿种

单位

新增资源储量20212025

指标属性

1

铁矿

矿石万吨

3000

预期性

2

锰矿

矿石万吨

50

预期性

3

金矿

金 吨

1

预期性

4

铜矿

铜 万吨

8

预期性

5

铅矿

铅 万吨

8

预期性

6

锌矿

锌 万吨

8

预期性

7

菱镁矿

矿石万吨

2000

预期性

8

饰面大理岩

荒料 万立方米

500

预期性

9

石灰石

万吨

3000

预期性

10

石英

万吨

5000

预期性

3矿产资源与保护规划目标

保持和调控矿产资源开采总量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鼓励开采国内、自治区内紧缺及市场需求量较大的矿产;限制开采供过于求和严重破坏环境的矿产;对优势矿产出口实行限产保值。对涉及保护的矿种和区域,勘查开采应符合国家实行开采总量控制矿种的管理政策规定。重点增加铁、铜、铅锌等矿产产量,保持白云岩、菱镁矿、石英岩、水泥用大理岩传统特色非金属产量稳中有增,启动铸石用玄武岩、优质饰面用大理岩等非金属空白矿产方面的开发,通过做大做强以铁、铜、铅锌、菱镁矿开发为主的企业,巩固和提高优势矿产在疆内、区内的市场地位,使矿业开发成为和静县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

2025年完成主要矿产开采:铁矿3000万吨/年,铜矿5万吨/年,菱镁矿200万吨/年,制灰用石灰岩50万吨/年,冶金用白云岩300万吨/年,水泥用大理岩万吨/年150,石英岩100万吨/年(专栏12),粘土砂石料1710万立方米/年(专栏13)。

专栏12和静县主要矿产开采总量调控指标表

序 号

矿种

单位

总量调控目标

属  性

1

铁矿

矿石万吨/

3000

预期性

2

铜矿

矿石万吨/

5

预期性

3

金矿

矿石万吨/

10

预期性

4

矿石万吨/

5

预期性

5

矿石万吨/

5

预期性

6

菱镁矿

矿石万吨/

200

预期性

7

石英岩

万吨/

100

预期性

8

冶金用白云岩

万吨/

300

预期性

9

水泥用大理岩

万吨/

150

预期性

10

制灰用石灰石

万吨/

50

预期性

专栏13 和静县砂石粘土开采总量调控规划表单位:万立方米/年

序号

矿种

矿山数

2020年末现状

2025年规划目标

指标类型

矿石量

矿石量

1

建筑用砂

12

44

120

预期性

2

砖瓦粘土

2

16

90

预期性

3

建筑用砂石土

4

1000

预期性

4

建筑用石料

4

500

预期性

合计

22

60

1710

      注:砂石土、建筑和石料均为高速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用

4矿业高质量发展目标

摸清矿产资源家底现状,为矿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基础和支撑;继续加大找矿力度,为矿业高质量发展夯实资源基础;进一步优化调整结构,为矿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能力;大力推进科技创新,为矿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内在动力;加强政策研究落实,为矿业高质量发展改善市场环境;大力发展绿色矿业,为矿业高质量发展塑造新典范;加强外部产能合作,为矿业高质量发展增添新推力。

为此组建和静县备战矿业年采500万吨铁矿石项目、巴州凯宏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疆诺尔湖铁矿地下采矿工程、巴州敦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450万吨/年绿色智慧采选技术改造项目、和静县敦德铁锌矿资源合理开发与综合利用重点开展低品位矿石和伴生组分的综合利用,综合利用率提高15%20%等项目

5)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目标

进一步完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管理体系,全面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责任制,强化矿业权人主体责任,依法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严格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新建、生产矿山地质环境实现“边开采、边治理”,加强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加大露天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力度。完成和静县境内历史形成责任灭失非煤矿山采空区及和静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2025年规划目标。

为此规划G3012高速公路、S305省道、G218沿线等两侧历史遗留133公顷面积的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和静县哈勒哈特砂金滥采区、和静县古伦沟的砂金滥采区等32.9平方千米面积、和硕县-和静县煤矿、金矿、铜矿、水泥用石灰岩矿、制碱用石灰石矿、岩盐矿、建筑石料矿等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等

6)矿业绿色发展目标

严格按照《绿色勘查规范》(DB37/T4307-2021)要求,全面实施绿色勘查。

矿山规模结构更加合理,先进适用技术全面推广应用,资源利用效率达到新水平,严格执行“三率”考核,共伴生矿产资源、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2025年将查岗诺尔铁矿、诺尔湖铁矿、备战铁矿、敦德铁锌矿四大铁矿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同时将国家级能源资源基地察汗乌苏铁矿、州级和静县哈勒哈特菱镁矿按照绿色矿山要求建设,再新建绿色矿山2~3处,使固体矿产大中型矿山比例达到自治区及巴州矿产规划要求。绿色勘查、绿色矿山建设和矿山智能化水平不断提高,矿山地质环境明显好转,基本实现矿山生产与自然生态和谐共生。

7)矿产资源管理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坚持新发展理念,创新矿产资源管理机制,提升管理效能。进一步完善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强化规划管控,完善矿产资源数据库和管理信息系统,2025年完成全县矿业管理“一张图”规划目标。规范矿业权出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强化矿业权人信用管理,促进矿业权人诚信自律。加强部门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勘查开采行为,维护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秩序,保障大宗矿产资源供给。

3、2035年展望

2035年,矿业领域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实现,矿产资源结构布局稳定成型,实现矿业集约开发、规模开发和资源高效利用,矿业高质量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一致,大中型智慧矿山建设基本完成,形成绿色矿业发展新格局;矿产资源管理和矿业权市场监管制度更趋完善,和静县矿业绿色、安全、创新、协调的矿产资源保障体系基本建立。

三、矿产勘查开发与保护布局

全面落实上级规划,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管控要求。充分利用国家和自治区、州级“重点矿产勘查开发区”规划优势,结合和静县资源特点,促进矿产资源产业集群高质量绿色发展,不断延伸产业链,服务我县经济社会全面高质量绿色发展,提供矿产资源安全保障。

(一)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调控方向

1、重点、限制和禁止勘查矿种

落实国家能源资源安全战略,结合和静县实际,合理确定重点、限制、禁止勘查开采矿种。

重点勘查矿种页岩气、煤、煤层气、地热等能源矿产,铁、铜、铅锌、镍、锡、金、银、锂、铍、铌、钽等金属矿产,萤石、硅质原料、菱镁矿等非金属矿产。

限制禁止勘查矿种原则上不存在限制禁止勘查矿种,仅针对目前无法开采,或开采成本较高、效益低下的矿种,相应降低勘查程度或暂缓勘查,将有限的勘查资金投入到急需的矿种勘查工作中去。

对重点勘查矿种,加强财政资金投入,实施找矿突破战略,实现新一轮找矿突破,优先投放探矿权,同时严格规范探矿权人准入条件,坚持绿色勘查,保护生态环境。

对经济效益差的勘查矿种,原则上不新设探矿权,确因经济发展和供需要求需要投放探矿权,除严格规范探矿权人准入条件外,要进行资源环境承载力论证,保护生态环境。

2、重点、限制、禁止开采矿种

重点开采矿种:能源矿产地热,铁、铜、铅锌、镍、锡、金、银、锂、铍、铌、钽等金属矿产,萤石、硅质原料、菱镁矿等非金属矿产。

限制开采矿种:限制开采高硫、高灰、高砷、高氟煤炭,砖瓦用粘土、建筑用砂、石棉等矿产,严格控制钨、稀土等特定保护性开采矿产。严禁新设非共伴生硫铁矿开采项目,和静县限制新设小于30万立方采矿规模砂石料及砖瓦用粘土采矿权。

禁止开采矿种:禁止开采灰分大于40%或含硫大于3%、砷和放射性等有毒有害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煤炭项目,砂金、砂铁、汞、可耕地砖瓦用粘土等矿产。

对重点开采矿种,优先投放采矿权,严格规范采矿权人准入条件,对矿产资源开采总量进行调控。

对限制开采矿种,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原则,严格采矿权人准入条件,对矿产资源开采总量进行调控。

(二)矿产资源产业重点发展区域

1、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区域布局

落实全国、自治区规划中区域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布局、巴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布局,落实国家资源安全战略部署和自治区矿产资源基地建设。综合考虑和静县,依托查岗诺尔、诺尔湖、敦德、备战推进建成天山铁矿基地、和静-库尔勒黑色金属基地,进一步规划了6个矿产资源主要勘查开发基地和4个主要资源产业基地园区(专栏14)。

专栏14 和静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布局规划表

序号

基地或园区

基地及园区名称

1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基地

巴音布鲁克勘查开发基地

2

火烧桥勘查开发基地

3

古伦沟勘查开发基地

4

开都河勘查开发基地

5

阿拉沟勘查开发基地

6

克尔古提勘查开发基地

7

矿产资源加工产业园区

和静铁尔曼工业园区

8

新兴产业区

9

哈尔莫敦矿业片区

10

额勒再特轻工业片区

根据矿产资源分布特点和区域经济发展现状,对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的主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进行优化布局。围绕自治区产业发展需要和地域经济分工要求,形成矿产开发利用与加工的产业链。按照“分散采矿、分片选矿、集中冶炼”的方针,整顿“散、小、弱”选冶方式,统一规划规模冶炼企业,建设金属矿产开采及加工基地。

矿产资源开发总的要求是保持矿产资源有效供给,以较高的速度拉动社会经济的发展。

能源矿产方面,加快石油、天然气、煤、煤层气的勘查开发。同时加快水资源勘查,改善人民生活质量。

金属矿产方面,推进黑色和有色金属、菱镁矿等勘查开发基地建设。

非金属矿产方面,加强饰面用大理岩、花岗岩开发基地建设质量。加快勘查萤石矿、石英矿等勘查开发基地。

2、矿产资源产业结构调整和矿业转型升级的方向和措施

依据资源勘查程度、新发现矿产地数量、资源储量规模与矿山开采规模对应关系、市场需求状况、预期经济效益等,提高大、中型矿山数量或比例,减少小型矿山数量或比例。依据资源分布集中情况,制定优惠措施,对资源浪费、环境破坏严重、效益低下的矿山企业进行重组和整合。在综合考虑矿山服务年限和市场需求前提下适度扩大现有矿山开采规模,推进矿产品结构调整,延长矿业开发产业链,提高科技含量和产品附加值和矿业经济效益,到2025年基本形成矿业安全发展、绿色发展、规模发展的新格局。

1)金属矿产

发挥黑色金属矿产优势,大力发展铜铅锌等有色金属功能材料、高端金属结构材料,通过产学研用相结合,大力推进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广、带动作用强的新材料产业规模化发展。启动运行和静县备战矿业年采500万吨铁矿石项目、巴州凯宏矿业诺尔湖铁矿300万吨地下采矿工程、巴州敦德矿业450万吨/年绿色智慧采选技术改造项目、新疆和合矿业采矿项目、新疆华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察汉乌苏铁矿采矿项目等。

推进新探明有色金属矿床的开发利用,合理确定矿山开采规模。

2)非金属矿产

依靠科技进步,发展先进高分子材料、新型无机非金属材料、高性能复合材料及其他前沿新材料等非金属产业。

(三)勘查开采与保护布局

落实细化国家、自治区矿产资源规划在和静县境内的国家能源资源基地、国家规划矿区、战略性矿产资源保护区、重点勘查区、重点开采区的部署。划定1个国家能源资源基地、2个国家重点勘查区、1个自治区级重点勘查区、3个州级重点勘查区、2个重点开采区。

1、国家能源资源基地

国家能源资源基地-和静察汗乌苏铁矿能源资源基地。

能源资源基地作为保障国家资源安全供应的战略核心区域,在生产力布局、基础设施建设、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安排及相关产业政策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和保障。加强能源资源基地矿产资源集聚开发,鼓励兼并重组和资源整合,提升矿山规模化、集约化开采水平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高资源深加工水平,延伸产业链,促进产业升级。鼓励矿山开展接替资源勘查,增加资源储量,延长矿山服务年限。同时鼓励矿业权人加强对于矿山深部和外围勘查,有序增加矿产地,为区域资源开采提供矿产地储备。

2、矿产资源调查评价

1)加强重要矿产资源调查评价

落实上级规划,开展重要矿产资源调查评价。重点调查评价区以财政资金投入为主,主要开展基础性矿产资源潜力评价,通过圈定找矿靶区和新发现矿产地,引导和服务商业性矿产勘查,为寻找国家急需的重要矿产和商业性矿产勘查提供依据。

2)提高基础地质工作程度

落实上级规划,推进新一轮新疆找矿突破战略行动计划,完成辖区内基础性地质调查工作;在空白区开展12.5万~15万区域地质调查及专项矿产地质调查,解决战略性矿产资源成矿地质条件及成矿规律关键问题。加强盆-山接合部地球物理调查,揭示深部地质结构。开展区域地球化学调查,形成一批战略性稀缺矿产找矿远景区和靶区。

3)拓展地质工作服务领域

开展主要城镇城市地质调查,服务城市地质安全风险管控。在重要农业区、农牧过渡带及优质特色土地区开展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调查,圈定一批富硒土地,推动特色农牧产品产业发展,服务高质量农业发展。推进地学研究、地质遗迹、自然景观、人文历史等多要素融合的特色地质文化镇(村)建设,促进地学旅游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在重要荒漠化防治生态功能区,开展生态地质调查,查清荒漠化、湿地退化、草地退化和生态功能下降等生态地质问题,促进生态环境改善。开展绿洲经济带水资源调查,圈定一批地下水富水地段。

4)提升地质资料信息化与社会化服务

开展矿产资源国情调查工作,在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相关部门统筹下,全面获取当前和静县各类矿产资源数量、质量、结构和空间分布等基础数据,掌握区内矿产资源供应能力和开发利用潜力,为科学制定规划政策、守住矿产资源安全底线提供基础支撑。借助大数据分析与云计算等技术,对地质数据信息集成,构建“新疆地质云系统”。开展地质资料信息共享服务的机制创新、技术创新与服务创新,推进信息技术和矿产资源地质工作深度融合,提高地质矿产资料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3、矿产资源勘查

1)重点勘查区规划

落实上级规划,划定重点勘查区:国家级重点勘查区2个、自治区级重点勘查区1个,州级重点勘查区3个。作为重点勘查任务部署、重大项目安排、探矿权优先投放、各类资金重点投入的区域,通过财政资金引导,社会资金跟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形成多渠道投入的勘查机制,加快实现找矿突破(专栏15)。

专栏15  重点勘查区规划表

序号

类别

名称

面积(km2

主要矿种

1

国家级

和静诺儿湖-诺尔湖铁矿重点勘查区

559.77

铁矿

2

和静敦德-备战铁矿重点勘查区

334.78

铁矿

3

自治区级

和静焉耆霍拉山脉石英矿重点勘查区

668.14

脉石英

4

州级

和静县巴音沟一带铁铜萤石矿重点勘查区

400.56

铁、铜

5

和静县哈布齐哈-乌瓦门铁矿非金属矿重点勘查区

245.04

6

和静县乌拉斯台-焉耆县柳树沟一带铜金矿重点勘查区

400.17

2)勘查规划区块

A、设置原则

落实自治区规划划定的勘查规划区块,综合考虑勘查工作部署所依据的矿化信息的全部范围,合理确定本级勘查规划区块范围。勘查规划区块划分要有利于整体勘查评价,一个勘查规划区块原则上不小于一个基本单位区块。

B、设置情况

根据勘查规划区块划分原则结合和静县境内已批准的各类矿产资源矿业权设置方案,拟设勘查规划区块数为117个,涉及16个勘查主矿种,其中铁矿31个,铜矿36个,金矿12个。

专栏16  和静县勘查规划区块表

序号

勘查矿种

拟设规划区块

序号

勘查矿种

拟设规划区块

个数

面积(km2

个数

面积(km2

1

铁矿

31

483.84

8

石英岩

6

50.51

2

锰矿

1

10.20

9

石灰岩

11

83.44

3

铜矿

36

904.19

10

大理岩

2

38.58

4

铅矿

4

76.77

11

白云岩

5

42.38

5

金矿

12

207.6

12

花岗岩

5

17.34

6

萤石矿

1

6.63

13

方解石

1

2.42

7

云母

1

6.46

合计

13

117

1931.42

C、投放时序

勘查规划区块投放要考虑与矿业经济的发展相适应,与优势重点矿产资源的开发相结合。具体数量及投放时序根据工作需要,以实际情况为准。

D、管理措施

矿产资源勘查重点转向战略性矿产、新兴产业及先进制造业发展和民生所需矿产领域。严格执行勘查准入条件、完善探矿权管理机制、鼓励社会资金投入矿产勘查、推进矿产资源综合勘查综合评价、坚持绿色勘查生态优先。新设探矿权的勘查矿种和勘查范围必须符合规划要求,应做到综合勘查、综合评价,须达到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的要求。加强合同管理、企业承诺、监督管理,全面遏制“圈而不探”、违法违规勘查行为,探索建立适合和静县实际的探矿权退出机制。

4、矿产资源开采

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分区管理,坚守规划红线与生态底线,科学确定禁止开采区、限制开采区、重点开采区和集中开采区。

1)重点开采区

划定重点开采区2个(专栏17)。在重点开采区内向资源利用率高、技术先进的大型矿山企业倾斜矿产资源配置,引导和支持各类生产要素集聚,优化资源配置,进一步做好矿产资源整合,推动资源的规模化开发和集约利用,稳定矿产资源产业链、供应链,打造新型现代化资源高效开发利用示范区。

专栏17  重点开采区

序号

类别

名称

1

自治区级

和静察汗乌苏铁矿重点开采区

2

自治州级

和静县哈勒哈特菱镁矿开采区

2)砂石土类资源开发

砂石资源实行“净矿”出让,发挥市场调节作用,统筹规划,有序有偿投放砂石资源采矿权,实行规模开采、节约开采、绿色开采;鼓励“整体开发,整体治理”,强化管控措施,严格开采准入条件,矿山最低生产规模不低于30万立方米/年。加强砂石资源矿山绿色矿山建设,加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力度;实行“边开采、边治理”,全面履行矿山生态修复法定义务。

在建筑用砂石料资源较丰富、可规模化开采的地区划定27个集中开采区(专栏18)。

专栏18  和静县砂石料、砖瓦用粘土集中开采规划

序号

开采区名称

1

新疆和静县加拉木特东砂石土类集中开采区

2

新疆和静县巴伦台包格旦郭楞村一带建筑用石料集中开采区

3

新疆和静县胜利桥右侧一带建筑用石料集中开采区

4

新疆和静县巴音布鲁克建筑用砂集中开采区

5

新疆和静县上游一带建筑用砂集中开采区

6

新疆和静县正达生态开发园艺场一带建筑用砂集中开采区

7

新疆和静县哈布奇勒地区一带建筑石料集中开采区

8

新疆和静县前山南坡一带建筑用砂集中开采区

9

新疆和静县前山北坡一带建筑用砂集中开采区

10

新疆和静县查汗通古村一带建筑用砂石土石料集中开采区

11

新疆和静县哈合仁郭楞砂石土集中开采区

12

新疆和静县哈布奇哈郭楞西沟一带建筑石料集中开采区

13

新疆和静县哈布奇哈郭楞西一带建筑石料用集中开采区

14

新疆和静县夏翁次一带建筑石料集中开采区

15

新疆和静县巴伦台建筑用石料集中开采区(二区)

16

新疆和静县巴伦台建筑用石料集中开采区(一区)

17

和静县巴伦台建筑用石料集中开采区

18

和静县火烧桥木呼艾肯建筑石料集中开采区

19

和静县哈哈沟建筑用石料集中开采区

20

和静县巴伦台包葛丹郭勒村一带建筑用石料集中开采区

21

和静县巴音布鲁克建筑用砂集中开采区2

22

和静县巴音布鲁克建筑用砂集中开采区3

23

和静县火烧桥建筑用砂集中开采区

注:建筑用石料集中开采区为备选区

3)开采区块规划

A、设置原则

开采规划区块设置要有利于整体开发,必须符合规划分区管理要求,必须与确定矿种的开发利用方向一致。原则上,一个开采规划区块只设一个开采主体。第一类和第二类矿产达到详查(含详查)以上勘查程度的应划定开采规划区块。

规划中开采规划区块划定只体现州级以上审批发证的矿种,普通建筑用砂石类矿产开采规划区块为集中开采区,实际需要的开采区只能在集中开采区内布设。

B、设置情况

为进一步优化矿山开发布局,提高矿产资源开发集约化、规模化程度,实现安全生产、绿色发展,进行采矿权整合。

落实上级规划,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需要,划定矿产开采规划区块数为49个,涉及10个矿种,开采规划区块基本情况见专栏19。

规划到2025年,保留一、二类矿产采矿权区块数控制在60个以内,三类矿产采矿权区块数控制在40个以内,保留预期性指标明确。

专栏19 和静县开采规划区块表

序号

开采矿种

规划开采区块

序号

开采矿种

规划开采区块

个数

面积(km2)

个数

面积(km2)

1

铁矿

3

1.1071

6

建筑石料用灰岩

1

0.1499

2

石膏

2

0.087

7

建筑用白云岩

1

0.4615

3

白云岩

1

0.6031

8

建筑用石料凝灰岩

3

1.8496

4

石灰岩

10

8.3444

9

建筑用砂

23

4.91

5

大理岩

2

3.8265

10

建筑用玄武岩

3

1.6314

合计

10

49

22.9705

(建筑用砂石土主要为规划公路建筑用料)

C、投放时序

开采规划区块投放要考虑矿种开发总量调控、采矿权总数控制、重点开采矿种、划定的重点开采区及下一步的开发利用布局等,做到有序投放。

D、管理措施

一是开采规划区块投放要考虑矿种开发总量调控,重点开采矿种及下一步的开发利用布局等要素,结合和静县经济发展需要,有计划投放。

二是采矿权投放时要严格落实规划区块划定的范围,不得变更规划区块确定的开采主矿种。

三是采矿权出让应采取招标、拍卖、挂牌等公开竞争方式进行,严格控制采矿权协议出让;积极推进“净矿”出让。

四是明确权限,加强采矿权管理。严格执行矿产资源采矿许可证审批权限的规定,禁止越权、违规发证,取缔无证采矿;严格采矿权出让交易监管,建立和完善开采规划区块动态管理机制;做好相关矿产资源开发监督管理。

(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

1、黑色金属矿产开发规划

已开采黑色金属矿产主要有铁、锰矿,以铁矿为主,包括查岗诺尔、诺尔湖、敦德和备战4大铁矿及莫托沙拉铁锰矿、夏尔采克铁矿等11个中小型铁矿。其中四大铁矿正在进行技术改造,规划建成年产千万吨级铁精粉规模。

同时,作为国家级能源资源基地的和静察汗乌苏铁矿为大型矿区,也是国家级重点开采区,要作为和静“十四五”规划的重点规划项目。

2有色金属矿产开发规划

目前开发的有色金属矿种为铜矿和铅锌矿,和静八一铜矿、乔霍特铜矿、启东铜矿、乌拉斯台沟1号2号铜矿,均为小型矿山。铅锌矿除敦德铁锌矿的共生锌外均未开发利用。因此不对有色金属进行规划。

3贵金属矿产开发规划

目前除金矿外,其他贵金属如银金属均为伴生矿产,在主要开采矿山选矿过程中综合回收利用,随主要矿产品参考有益组分含量计价销售。而金也是以敦德铁锌矿的共生金为主,其他金矿山也处于停产。因此不对贵金属矿产进行规划。

4、非金属矿产开发利用规划

和静县已发现非金属矿产19种,产地41处,具矿床规模的矿种有7种,矿床15余处,其中白云岩、菱镁矿、石灰岩等矿产位居新疆前列,而脉石英、石英岩作为区内新型投资项目,也正在重视和运作中。目前开发利用的非金属矿产有9种。

1)菱镁矿开发利用规划

和静县已发现菱镁矿床2处,矿床类型为镁质碳酸盐岩区域变质型菱镁矿床。目前有采矿权的为新疆秦翔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和静县哈勒哈特菱镁矿,保有资源量2596.96万吨。按设计生产能力,矿山服务年限为18.54年。但由于各方面原因,未能正常建设,本规划仍为重点开发利用项目。

2)饰面大理岩

和静县大理岩分布比较多,但探明可作饰面大理岩的仅有和静县包尔特饰面大理岩矿床。

和静县包尔特饰面大理岩产于上志留统中,为沉积变质成因,矿石类型为大理岩和白云质大理岩两类,花色品种以苹果绿为主,次为雪花白、白腊玉、满天星、杏花香妃、香梨黄、墨绿翡翠等。查明资源储量224.9万立方米。

3)电石用石灰岩

和静县非金属矿产采矿业下游企业除了一些小石材加工以外,只有新疆和静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但受下游建筑房地产业萎缩影响,产量也在缩减,水泥用灰岩采矿量也是锐减。

根据矿山矿石成分结合矿产规范要求,许多石灰岩矿山的矿石达到了电石石灰岩的要求的,而作为化工产品原料的电石石灰岩,由于其下游产品市场的广阔,基本上不存在销售问题。与国内、疆内的化工企业如中泰化学等联系,在本地建厂,提高矿石的需求量,从而达到矿山繁荣的目的。

(4)石英资源规划

和静县硅石矿资源丰富,是优势资源之一。已发现硅石矿产地7处,其中矿点2处,中型矿床1处,大型矿床4处,估算地储量在1亿吨以上,主要分布在巴伦台措尔奥沟及古龙沟、巴音布鲁克东北、大西沟石英岩、克尔古提矿床。二氧化硅的平均含量为95%。

同时,在不少已有探矿权内也发现有硅石矿产,可同时进行勘查工作,为开发利用打下基础。

四、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

(一)合理确定开发强度

1、开采总量调控

坚持矿产资源开采总量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区域生态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按照限制严重供大于求以及下游产业产能过剩、耗能大、污染重的矿产规模要求,严控建筑用砂石、建筑用石料矿产开采总量;稳定钾盐等重要农用矿产供给;加强重要非金属矿产高效利用,合理确定萤石、硅质材料、饰面石材、水泥用灰岩等矿产的开发利用规模。

2025年,全县重点矿种矿产开发总量在3825万吨/年左右,其中黑色金属3000万吨/年,有色金属225万吨/年,非金属矿产600万吨/年。

2020年末,和静县现有三类矿山27个,产量60万立方米。由于国家规划高速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规划2025年末三类矿山开采总量为1710万立方米

2、矿业权数量调控及措施

已设探矿权数量在232个,新投放数量40~50个。已设采矿权数量在62个,新投放35~45个,控制县级发证的采矿权数量。

矿业权数量控制主要采取集中采矿和规模开采等措施实现,逐步关闭规模小、环境影响较大的矿山,鼓励金属矿山利用矿山废石等进行采坑回填或采取其它措施对废石进行综合利用,减少或替代对砂石粘土矿产的开发。

(二)优化开发利用结构

1、优化开发利用结构

1)主要矿种矿山最低开采规模标准

严格新建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准入标准,引导矿山企业规模开采,严格矿山建设标准、环境准入标准和安全标准,鼓励老矿山通过整合、提升规模达到相应最低开采规模要求。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高于本规划规模准入标准的,以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为准(专栏20)。

专栏20  主要矿种矿山最低开采规模规划表

序号

矿产名称

单位/

大型

中型

小型

占用储量

规模(万吨/)

储量

规模(万吨/)

储量

规模(万吨/)

1

铁(地下/露天)

矿石万吨

≥5000

100/200

≥2000

30/60

500

5/5

2

矿石万吨

≥1000

10

≥200

5

200

2

3

矿石万吨

≥5000

100

≥1000

30

1000

3

4

矿石万吨

≥5000

100

≥500

30

500

3

5

矿石万吨

≥5000

100

≥500

30

500

3

6

金(岩金)

矿石万吨

≥300

15

≥100

6

100

3

7

菱镁矿

矿石万吨

≥5000

10

≥1000

5

<1000

3

8

石膏

矿石万吨

≥1500

30

≥300

20

300

5

9

石灰岩(水泥用/其他)

矿石万吨

≥10000

100/100

≥2000

50/50

2000

30/20

10

白云岩

矿石万吨

≥2000

50

≥1000

30

1000

3

11

石英岩

矿石万吨

≥1000

30

1000

10

200

5

12

建筑用砂

万立方米

≥2000

100

≥500

50

500

10

13

砖瓦用粘土

万立方米

≥2000

30

≥500

13

500

6

14

建筑用石

万立方米

≥5000

10

≥1000

5

1000

1.5

15

饰面用大理岩

万立方米

≥1000

1

≥200

0.5

200

0.3

规划期内加大中小铁矿整合力度,适度控制深度较大矿井和小规模、低品位铁矿的开发,不再新建年产30万吨(不含)以下独立的露天开采铁矿、10万吨(不含)以下地下开采铁矿;政府出面引导,统筹矿山企业资源,积极新建年产矿石量30万吨以下的联营联作的铜矿山;不再新建日处理岩金矿石300吨(不含)以下的露天采选项目、100吨(不含)以下的地下采选项目。加快形成以能源资源基地和国家规划矿区为核心,大中型矿山为主体的格局。

为加强三类矿产资源管理,降低砂石粘土矿山对环境的影响,原则上城镇周边矿山须达到大型规模,对未达到标准的砂石粘土矿原则上进行关停并转;远离城镇乡村居民区的荒山野坡,在遵循绿色环保和既定规则的情况下,可放宽开采规模要求。

2)调整优化矿山结构

通过资源整合、兼并重组等措施,建立以大选厂为中心、小矿山绕周围的联营基地建设模式,改变单打小矿过多的局面,到2025年,全县固体矿产大中型矿山比例达到自治区要求,矿山规模结构逐步得到优化。

2、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提升矿山规模化、集约化、信息化和智能化生产水平,构建开发有序、总量可控、布局合理、集约高效、安全绿色的现代矿业体系。推广矿产资源先进适用技术和科学管理模式,开展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技术攻关,提高成果转化能力和普及率,淘汰落后采选工艺,降低资源浪费,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提高“三率”指标,2025年全县固体矿山“三率”达标率达到国家最低标准以上。提升铁、金等矿山企业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水平,加强对废石、尾矿等二次资源利用及有用矿物元素的再利用,推广无尾无废矿山建设。

落实企业节约与综合高效利用矿产资源的主体责任,完善鼓励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水平的经济政策,探索建立激励约束和考核奖惩体系。

3、建设非金属矿业循环经济发展示范工程

规划实施非金属开发利用循环经济发展示范工程,即选择菱镁矿、电石用石灰岩、饰面石材等矿产,重点在大理岩、花岗岩饰面石材矿等矿区,回收利用尾矿,生产建筑材料、水泥原料等,石材行业利用饰面石材废料生产小荒料及石材制品。

(三)严格规划准入管理

1、绿色勘查准入管理

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做好矿产勘查过程中的环保工作,主动调整勘查工作部署,实施绿色勘查。勘查实施单位应当积极探索绿色勘查手段,运用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把绿色勘查和环保贯穿于矿产勘查项目立项、设计、实施和验收全过程、各环节,在勘查设计中增设环保章节,在定额标准中增加环保经费,探索建立勘查与环保的“三同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制度。勘查项目单位与施工单位要签订环保目标责任书,明确环保职责和措施,以合同约束施工单位恢复和改善生态环境。

2、矿产资源开发准入管理

严格矿产资源开发准入。严禁在禁止开发区域开采矿产,严禁新设禁止开采矿种采矿权,严格按照煤炭矿区总规及设置区划,设置煤炭采矿权,保护性开采钨、稀土等矿产。新设采矿权需符合开采规划区块设置、主体功能区战略、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要求。矿山采矿规模不低于本规划确定的矿山开采最低规模,占有矿石资源储量与矿山开采规模及矿山服务年限相匹配,具备与矿山开采规模相配套的人才、资金、技术和管理资质条件。

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准入管理

保持矿山开采“三率”高水平,降低资源损耗。鼓励矿山采空区治理和残矿资源回采,加强难选冶、共伴生和尾矿综合利用,推动危废冶炼渣等配套处置项目建设,加大先进适用技术的宣传推广力度,引导矿山企业采用先进实用技术,提高先进技术成果转化能力和普及率。

4、绿色矿山建设准入管理

构建绿色矿业发展长效机制,在资源配置、建设用地、税收减免等方面积极落实国家相关配套支持政策,努力促进绿色矿山建设。新建矿山要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生产矿山应及时编制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加快改造升级进程,按要求逐步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力争绿色矿山建成率达到自治区要求。

5、矿区生态保护修复准入管理

严格落实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有关规定。全面实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同步编制、同步审查、同步实施的制度和公示公告制度。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及时对矿山企业分期治理进行验收。

五、绿色矿山建设和矿区生态保护

(一)绿色矿山建设

1、绿色矿山建设总体思路

以规划引领矿山企业开展绿色矿山建设,促进矿业发展方式的转变,使矿山生产向“开采方式科学化、资源利用集约化、企业管理规范化、生产工艺环保化、矿山环境生态化”方式转变,努力构建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的长效机制。逐步探索出一条符合和静县实际的绿色矿业建设之路,实现矿山发展的资源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协调统一,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并举,企业建设与社区繁荣共赢的绿色矿山。

2、绿色矿山建设的目标任务

1)近期规划目标(20212025年)

新建矿山必须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其他已建成的大、中型生产矿山也相应提高绿色矿山的建成比率。

首先通过改造将查岗诺尔铁矿、诺尔湖铁矿、备战铁矿、敦德铁锌矿四大铁矿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同时将国家级能源资源基地察汗乌苏铁矿、州级和静县哈勒哈特菱镁矿按照绿色矿山要求建设,再新建绿色矿山2~3处。

2)中远期目标(2026~2035年)

2035年全县所有大中型生产矿山全部建成绿色矿山,新建矿山按绿色矿山标准进行规划建设并通过验收,小型矿山按绿色矿山标准进行管理。

3、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安排

按照国家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和考评指标,建设绿色示范矿山。

积极总结查岗诺尔铁矿、诺尔湖铁矿、备战铁矿、敦德铁锌矿四大铁矿建设经验,由点到面,推广成功经验,全面带动本县绿色矿山建设工作。

4、绿色矿业发展支持政策

加强政府引导,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积极推进试点工作,加大宣传力度,推广成功经验,统筹规划县级绿色矿山建设进度,定期监督检查。绿色矿山开发复垦矿区内土地所产生的经济收益归采矿权人所有,可提前分期返还绿色矿山企业上交的矿山环境治理备用金。绿色矿山企业优先享受国家和地方政府划拨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专项资金或绿色矿山建设补助资金等。

5、绿色矿业管制措施

1)加大绿色矿业建设推进力度。落实各级主管部门的任务和责任;建立和完善对主管部门、矿山企业的考核制度,加速大、中型矿山企业绿色矿山建设,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

2)建立上下和部门联动机制。调动和发挥地方主管部门的主观能动性,建立各主管部门和矿山所在当地政府、乡村组织联动的有机协调机制,共同推进绿色矿业发展。

3)完善约束和激励机制。对新建和改建矿山实行绿色矿业准入制度,将绿色矿山建设关口前移;加大对绿色矿山建设的支持力度,建立奖励和惩戒制度,尽快落实矿产资源配置优先制度。

4)加强发展绿色矿业科技支撑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矿山企业年报制度,加强矿业技术人才队伍培养。

5)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矿山建设要与生态治理和复绿行动同步进行。政府引导、鼓励矿山企业开展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土地复垦、环境保护等相关工作,不断提高企业自身实力,争取获得上级自然资源部门的资金支持。

6)提高矿山生产技术。鼓励矿山企业引进先进采选技术,或通过自主改革创新,对采选工艺和设备进行技术改造,不断淘汰落后技术设备和落后产能,提高企业生产效率,重点开展对尾矿和废渣等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实现节能减排和清洁生产。

7)加强公共监督。加大对绿色矿山建设工作的宣传,拓宽公众参与绿色矿山建设的渠道和路径,让更多的群众了解绿色矿山建设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和主要内容,号召公众对企业在绿色矿山建设过程中实施的各项措施、工程等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提高相关矿山企业建设绿色矿山的积极性,推动绿色矿业的发展。

(二)矿区生态保护修复

1、新建矿山生态保护修复

严格控制矿山准入条件,禁止在各类禁采区内建设矿山。按照“生态立区、环保优先”和“资源开发可持续、生态环境可持续”的理念,新建(改、扩建)矿山必须提交包括对动植物、气候、水源、环境污染、生存环境等方面影响专项章节的《矿山生态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大型、特大型矿山建设应根据情况分别提交专项的环境影响报告。采矿权人在领取采矿许可证时需依照国家及自治区有关规定缴纳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同时与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签订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责任书,明确矿山企业保护与治理矿山地质环境的主体责任,新建矿山所造成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实现全面治理和复垦。

2、生产矿山生态保护修复

生产矿山企业必须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所有矿山都要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和土地复垦方案,按照上述方案的规定履行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义务。依法查处地质灾害多发、三废排放超标、侵占破坏大量土地资源等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的矿山企业。建立矿山地质环境监测预报网络,定期对矿山地质环境状况进行监测和记录。根据“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要求,生产矿山对所造成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应加大力度逐步治理,争取实现同步恢复。

3、闭坑矿山生态保护修复

在矿山闭坑前,矿业权人需依法对所造成的地质环境问题进行治理以及破坏的土地进行复垦,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专家严格对矿山闭坑报告的审查和矿山环境恢复,水土保护、土地复垦、地质灾害防治、消除安全隐患情况的现场监督检查和方案完成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批准闭坑。针对县域内涉及历史遗留、废弃工矿土地,由各级政府有计划、分批次、有重点地进行历史遗留废弃工矿土地整治,探索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开发式治理、市场化运作”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和土地复垦新模式,拓展资金筹措渠道,加大治理投资力度,加快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治理。

4、积极探索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恢复多元化投入机制

积极申报“开都河-孔雀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修复项目”,开展对重点区域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鼓励社会资金进入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市场,探索开展政府、社会资金合作治理方式,拓宽治理资金渠道。研究制定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鼓励矿山企业开展“边开采、边治理”。在有条件的区域,经矿山企业同意,地方政府可采取“责任者付费,专业化治理”的方式,将产生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交由专业机构治理。鼓励相邻矿山企业开展集中连片治理,发挥矿山企业主动性和第三方治理企业活力,提高治理效率和质量。

5、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动态监测体系

参照自治区矿产资源规划要求:建立以自治区、巴州动态监测体系为基础的和静县、矿山为监测目标的四级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动态监测体系,制定完善的监测制度,以高新技术为支撑,构建面向地质矿产管理的矿政管理信息系统和数据库,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和信息保障。

专栏21  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动态监测体系构成

动态监测体系结构

具体内容

规划部署

监测队伍

县自然资源行政管理部门为主体,专业监测队伍为骨干,矿山企业参加

矿山地质环境动态变化得到有效监控。

监测制度

科学完善的矿山环境监测工作细则

规范矿山环境动态监测工作

技术支撑

卫星遥感技术、网络通信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