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要求,现述法如下:
一、履职情况。
上年度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标准不高等三个方面的问题,已全面整改完毕。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年度工作计划和普法清单,完善了相关工作制度,做到各项普法工作和活动开展有人负责,职责清晰。
(二)注重学习培训。将法治培训纳入单位年度学习计划,利用中心组学习、星期五集中学习等形式学习党章党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建设领域相关公共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意识和行政执法水平。
(三)坚持学以致用。结合建设工程质量行动,开展建设领域违法行为专项治理、质量安全监督、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城市管理等工作,组织相关法律法规学习辅导,不断提升依法治理效能。
(三)规范公正执法。持续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提升“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效果,积极配合推进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制度。严格按照《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案卷整理指南》《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作行政执法文书,确保住建系统区、州、县三级行政执法文书格式统一、处罚标准一致。
(四)强化权力监督。按照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局党组会听取落实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强化建筑施工质量和安全监管,持续对建筑工地脚手架、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等易引发安全问题的地方开展质量安全生产大检查共计40余次,发现安全生产隐患300余条,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85份、《工程停工整改通知》52份。
(五)加强法治建设保障。落实局党组会会前学法、定期学法、年终述法等制度,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把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按职责分工,深入房产、物管及建筑企业、包联村(社区)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提升遵纪守法和依法经营意识。安排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工作,7名工作人员考取了行政执法证。聘请律师和执法办案专业人员组织开展了3次法治专题培训,局中层以上、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全体和所属企业负责人参加了培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意识、业务能力和执法素养。
(六)上年度存在问题整改情况。2022年述法会议反馈的4个方面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对照2023年自治区法治督察反馈共性问题,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制定了19条工作措施,已全部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
二、存在问题
2023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执法力量不足。受人员编制限制,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只有2名在编人员,仅有1人持有行政执法证。
(二)专业人才缺乏。缺乏法律专业人员,工作经验不足,在办理行政案件及行政执法时存在“案多人少”的问题,法治人才队伍建设亟待加强。在开展违法建设查处、工地安全生产监管等业务工作中,“重实体、轻程序”的问题依然存在,执法辅助人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法治意识不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不够深入,遇到问题仍习惯于凭经验办事,缺乏运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运用法治手段化解矛盾的意识不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行政执法培训工作。采取请进来教、走出去学等方式,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各类行政执法培训学习,规范案卷制作管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流程,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二)增强创新意识。面对新时代的新形势新挑战新任务,以遵守法律法规为前提,不断打破自己的思维定式,增强创新意识,以强烈的历史使命感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三)做好普法宣传工作。按照县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及我局年度普法计划,继续在重要普法宣传时间节点及新制定的法律法规出台时,做好普法宣传工作。
(四)继续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部门负责人依法行政;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