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要求,现述法如下:
一、履职情况
(一)把好总开关,坚持以法治思维提升执政能力。在推进法治建设实践中,始终把提升法治思维放在首位,大力推动学法普法宣法工作,全面筑牢法治根基。一是注重提升自身法律素养。带头学法懂法,强化对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民法典等关于法治建设部署学习,坚持带着问题读、原原本本学,逐条逐章悟,不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切实当好推进法治建设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二是注重增强队伍法治意识。着力抓好“关键少数”,建立县政府党组会议学法制度,督促班子成员积极参加自治区“法治讲堂·逢九必讲”专题学习,深入开展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截至目前,政府党组会议集中学法40余次,班子成员开展法治专题讲座6次。三是注重培树全民法律信仰。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提高干部队伍依法办事能力,全县公职人员学法参学率达100%。坚持以“八五”普法、法治“十进”为载体,大力推动学法普法宣法工作,全县累计开展普法宣传320场次8.6万余人次,形成了尊法、普法、守法、用法新常态。
(二)握紧总抓手,坚持用法治方式规范行政权力。始终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法律为准绳,全方位、全过程规范政府权力运行。一是依法决策法治化。严格执行重大决策程序,建立民主评议、民主监督制度,落实重大决策听证咨询制度和“法律顾问”制度,制定2023年和静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机制,实现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截至目前,全县63个部门单位“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开展合同审核15份,文件合法性审查率达100%。二是依法行政便利化。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优化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流程,简化办事程序,实现38项“一件事一次办”套餐服务事项“全面运行、一窗通办”,逐步推行“网上办”“掌上办”“不见面”办理,目前已办理各类事项共6万余件。稳步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行政审批事项、处罚事项下放给基层,目前下发行政处罚权32项,行政审批权64项。三是规范执法制度化。始终坚持宪法法律至上,不断加强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开展重点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破除特权思想、法治思想、衙门作风,保障行政执法公开透明,执法活动有据可查,督促执法机关依法履职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3次35卷。
(三)找准总阀门,坚持用法治力量护航经济发展。在基层治理实践中,坚持依法治理、普治并举,织牢服务保障体系,切实打牢基层基础。一是优环境促发展。围绕增强法律服务精准供给、深化法惠民生专项行动,提档升级“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健全完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深入开展“万所联万会”“乡村振兴·法治同行”行动。2023年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304件,挽回经济损失350余万元,组织开展企业“法治体检”35场次,化解涉企矛盾纠纷12件。二是解难题创和谐。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搭建县乡村调解平台,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大调解”工作格局,成功打造“五朵金花”等一批品牌调解工作室,额勒再特乌鲁乡乌兰布鲁克村成功创建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截至目前,全县有各级调解组织114个调解员659名,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4721件,成功调解率达98%。三是重服务强基础。不断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建成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乡镇工作站12个,村级服务室90个。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在县城街心花园建立了和静县民法典法治主题公园,开启了我县法治宣传教育“共建共治共享”的“一核多元”普法依法治理新征程。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强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严格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保障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强化考核评价和督察督办,确保对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全覆盖、无缝隙。二是实施高品质法治政府项目培育工程。聚焦服务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化执法体制机制改革、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等工作,发挥法治政府建设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引领保障作用,着力解决当前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综合法治保障能力。三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推进“八五”普法,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相互衔接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进法治社会、法治乡村建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