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事项名称 |
子项名称 |
权力类型 |
实施依据 |
行使主体 |
承办机构 |
实施层级及权限 |
部门职责 |
责任事项内容 |
责任事项依据 |
追责对象范围 |
追责情形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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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核发(零售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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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法规】《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2号,2004年6月29日发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
县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局、版权局) |
具体承办的业务科室 |
县级 |
负责县本级出版物零售单位设立、变更的审批许可。 |
负责自治区印刷发行业管理工作,落实国家关于印刷发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 |
直接实施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3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
1.具体承办人;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规划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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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电影放映经营单位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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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法规】《电影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2号)(2001年1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2号公布,自2002年2月1日起施行) |
县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局、版权局) |
具体承办的业务科室 |
县级 |
负责行政区域内设立电影放映单位的许可。 |
承担电影制片、发行、放映单位和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对电影内容进行审查。负责与有关电影机构和组织进行联系。承办对外合作制片、输入输出影片的合作与交流事项。 |
指导监督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4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11月7日通过,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 |
1.具体承办人;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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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单位内部设立印刷厂(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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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行政权力 |
【法规】《印刷业管理条例》(2001年8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15号公布,2020年11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2号修订) |
县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局、版权局) |
具体承办的业务科室 |
县级 |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单位内部设立印刷厂(所)登记 |
负责权限内印刷发行业管理工作,落实国家关于印刷发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 |
直接实施责任: |
【法规】《印刷业管理条例》(2001年8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15号公布,2020年11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2号修订) |
1.具体承办人;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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