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 养老服务 / 养老服务信息

老年人补贴办理指南

发布日期:2023-12-18 19:02 来源:县民政局
打印 字体:【

一、补贴领取条件

具有和静县户籍(不含兵团),且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老年人。

二、补贴领取办理材料

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原版复印件都要)

三、办理流程

1、申请:按照自愿申请原则,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的前一个月,凭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村)委会提出申请。

2、社区(村)审核:社区(村)在申请人提交申请之日起3天完成审核资料的核对并派专人入户调查核实,对申请材料齐全、调查情况属实的公示5天,经公示无异议的在《申请表》签注审批意见并盖章,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告知原因。

3、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在接到申请材料10天内完成申报材料的审核,材料齐全、调查情况属实的在《申请表》签注审批意见并盖章上报县市民政局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告知原因。

4、县民政局审核:县民政局收到材料后15天内完成审核,材料齐全、调查情况属实的在《申请表》签注审批意见并盖章;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告知原因。

四、办理部门

和静县民政局

五、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六、办理时间、地点

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的前一个月凭有效身份证件向社区(村)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