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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580人,其中:稳定就业1167人,灵活就业1413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4%;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14754人次,其中: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城镇1200人。实现高校毕业生就业1219人,回生源地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97.3%;中专及技校毕业生就业率93%;实现就业困难人员就业22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