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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关于和静县灵活就业参保人员2023年调整社保缴费标准后相关缴费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8-17 11:5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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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灵活就业缴费人:

根据自治区《关于明确2023年职工养老保险相关参数的通知》(新人社函〔2023〕241号)文件,社保部门已对和静县灵活就业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进行调整,现将缴费事项通知如下:

一、灵活就业参保人员需要补缴2023年1-8月的基数差额如下:低档每月由850.6元调整为915.00元,上调64.4元,需补差515.2元;中档每月由1417.8元调整为1525元,上调107.2元,需补差857.60元;高档每月由4253.40元调整为4575.00元,上调321.60元,需补差2572.8元。

二、和静县税务局将于8月16日-8月18日、8月22日-8月25日对灵活就业人员8月的正常缴费和1-8月份补差费额进行批量扣款,请已与税务部门签订“个人委托扣款缴费协议”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确保与税务部门签订协议的银行卡余额充足。未成功扣费的缴费人通过微信、支付宝小程序等方式及时自行缴费。

三、未与税务部门签订“个人委托扣款缴费协议”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请自行通过微信、支付宝“新疆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社保征收智能POS机、银行柜面、银行自助终端缴费或携带身份证、银行卡到和静县县政府对面行政服务大厅办理缴费。

四、新疆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实名认证后可通过“批扣状态查询”功能查询本人或他人的社保费批量扣款状态。

和静县社会保险中心补费咨询电话:0996-5011404

和静县税务局缴费咨询电话:0996-5016355 , 0996-5013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