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 生态环境 / 生态环境信息
全县现有污水处理厂8座,垃圾填埋场2个。工业废水排放量达标率100%;工业烟尘排放达标率100%;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100%。空气质量好于Ⅱ级的优良天数为228天,占全年总天数的64.5%。
2023年,和静县完成植树造林面积11000亩(其中:退化林修复面积11000亩)。森林面积245.42万亩,其中:天然林183.66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