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自然资源局:
经和静县2023年第1次规划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对2023-1、2023-2号等10宗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2023-1号宗地位于和静工业园区哈尔莫敦片区范围内,土地面积1.9741公顷(合26.91亩,以实际勘界面积为准),出让年限50年,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出让价按26.6元/平方米执行。
二、2023-2号宗地位于和静工业园区哈尔莫敦片区范围内,土地面积1.8888公顷(合28.33亩,以实际勘界面积为准),出让年限50年,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出让价按26.6元/平方米执行。
三、2023-5号宗地位于和静工业园区新兴产业片区、新疆天山钢铁巴州有限公司用地以南、巴州皖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东侧,土地面积5.3329公顷(合79.9935亩,以实际勘界面积为准),出让年限50年,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出让价按26.6元/平方米执行。
四、2023-6号宗地位于和静工业园区额勒再特轻工业片区、279线北侧,土地面积8.6658公顷(合129.987亩,以实际勘界面积为准),出让年限50年,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出让价按26.6元/平方米执行。
五、2023-7号宗地位于和静工业园区哈尔莫敦片区、石粉厂东侧,土地面积1.3333公顷(合20亩,以实际勘界面积为准),出让年限50年,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出让价按26.6元/平方米执行。
六、2023-8号宗地位于和静工业园区哈尔莫敦片区、石粉厂东侧,土地面积4.6658公顷(合69.987亩,以实际勘界面积为准),出让年限50年,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出让价按26.6元/平方米执行。
七、2023-9号宗地位于和静县江格尔路南侧、西九路西侧,土地面积1.452公顷(合21.7867亩,以实际勘界面积为准),出让年限50年,用途为住宅用地,土地出让价按747.36元/平方米执行。
八、2023-11号宗地位于和静县国道217线东侧、大山口检查站南侧,土地面积0.1252公顷(合1.878亩,以实际勘界面积为准),出让年限40年,用途为商服用地,土地出让价按120.05元/平方米执行。
九、2023-10号宗地位于和静县双拥路东侧、民主路南侧,土地面积0.4448公顷(合6.67亩,以实际勘界面积为准),出让年限50年,用途为住宅用地,土地出让价按336.93元/平方米执行。
十、2023-12号宗地位于和静县双拥路东侧、民主路南侧,土地面积1.1026公顷(合16.54亩,以实际勘界面积为准),出让年限50年,用途为住宅用地,土地出让价按336.93元/平方米执行。
以上10宗地以挂牌出让方式供地,请依法按程序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和静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2日
文件下载:静政函〔2023〕34 号关于2023-1、2023-2号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批复
静政函〔2023〕34 号关于2023-1、2023-2号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