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自然资源局:
经和静县2022年第10次规划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对2022-41、2022-42号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2022-41号宗地位于和静县交警大队办公楼北侧、巴音路西侧、汽车城南侧,土地面积2.1208公顷(合31.81亩,以实际勘界面积为准),出让年限40年,用途为商服用地,土地出让价按633.06元/平方米执行。
二、2022-42号宗地位于和静县交警大队办公楼北侧、巴音路西侧、汽车城南侧,土地面积0.5065公顷(合7.59亩,以实际勘界面积为准),出让年限40年,用途为商服用地,土地出让价按631.82元/平方米执行。
以上两宗地以挂牌出让方式供地,请依法按程序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和静县人民政府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