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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和静县静国划2023-17号、2023-18号等3宗国有土地供地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3-07-18 17:50 来源: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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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局:

和静2023年第3次规划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对202317202318号等3宗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划拨方式供地,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静国划202317号宗地位于和静县乌拉斯台农场,县道276线西侧土地面积0.3332公顷(合4.998以实际勘界面积为准),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静国划202318号宗地位于和静县乌拉斯台农场,县道276线西侧,土地面积0.0718公顷(合1.077亩,以实际勘界面积为准),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三、静国划202364号宗地位于和静县巴音布鲁克镇直属,土地面积21.9898公顷(合329.85亩,以实际勘界面积为准),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以上3宗地以划拨方式供地,请依法按程序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和静县人民政府

                             2023718

文件下载:静政函〔2023〕119号关于和静县静国划2023-17号、2023-18号等3宗国有土地供地的批复

          静政函〔2023〕119号关于和静县静国划2023-17号、2023-18号等3宗国有土地供地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