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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自治区转办第二十二批信访件

发布日期:2022-04-16 13:19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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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10时,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新疆转办第二十二批信访件64件(来电47件、来信17件)。其中,自治区56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8件。

第二十二批转办自治区的信访件涉及9个地州市,分别为:乌鲁木齐市31件,伊犁哈萨克自治州7件,塔城地区5件,昌吉回族自治州、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和哈密市各3件,吐鲁番市、阿克苏地区和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各1件,转办自治区信访局1件。按照污染类型分类,自治区受理的56件信访件中,涉及大气、生态、土壤类型较多,分别占环境问题总数的37.5%、25.0%、19.6%。

截至目前,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新疆二十二批共计1320件信访件。其中,自治区1107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13件。

据介绍,自治区受理的1107件信访件均已按程序全部交至相关地州市办理。其中,乌鲁木齐市510件、昌吉州109件、伊犁州94件、巴州94件、哈密市76件、塔城地区45件、阿克苏地区38件、喀什地区32件、阿勒泰地区24件、博州24件、吐鲁番市24件、和田地区12件、克拉玛依市10件、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5件,转办至自治区信访局10件。按照污染类型分类,自治区受理的1107件信访件中,涉及大气、生态、土壤污染类型较多,分别占环境问题总数的28.7%、19.6%、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