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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自治区转办第三十一批信访件

发布日期:2022-04-25 13:19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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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榴云/新疆日报讯(记者王亚芸报道)4月25日10时,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新疆转办第三十一批信访件90件(来电65件、来信25件)。其中,自治区77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3件。

第三十一批转办自治区的信访件涉及11个地州市,分别为:乌鲁木齐市31件,伊犁哈萨克自治州11件,昌吉回族自治州和哈密市各6件,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5件,阿勒泰地区和克拉玛依市各4件,塔城地区和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各3件,吐鲁番市和阿克苏地区均为2件。按照污染类型分类,自治区受理的77件信访件中,涉及大气、生态、土壤污染较多,分别占环境问题总数的40.3%、15.6%、14.3%。

截至目前,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新疆三十一批共计1998件信访件。其中,自治区1680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318件。

自治区受理的1680件信访件均已按程序全部交至相关地州市办理。其中,乌鲁木齐市775件、昌吉州176件、伊犁州145件、巴州119件、哈密市112件、塔城地区69件、阿克苏地区52件、喀什地区46件、阿勒泰地区44件、吐鲁番市40件、博州37件、克拉玛依市21件、和田地区18件、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14件,转办至自治区信访局12件。按照污染类型分类,自治区受理的1680件信访件中,涉及大气、生态、土壤污染类型较多,分别占环境问题总数的29.5%、20.2%、14.9%。

据介绍,截至4月25日22时,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信访受理工作正式结束,如有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信访举报可以拨打“12369”环保举报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