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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自治区转办第二十一批信访件

发布日期:2022-04-15 13:19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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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11时,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新疆转办第二十一批信访件81件(来电53件、来信28件)。其中,自治区72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9件。

第二十一批转办自治区的信访件涉及9个地州市,分别为:乌鲁木齐市27件,哈密市8件,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和昌吉回族自治州各7件,喀什地区6件,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5件,阿勒泰地区3件,克拉玛依市2件。按照污染类型分类,自治区受理的72件信访件中,涉及大气、其他、土壤、噪声污染类型较多,分别占环境问题总数的27.8%、16.7%、15.3%、15.3%。

截至目前,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新疆二十一批共计1256件信访件。其中,自治区1051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5件。

据介绍,自治区受理的1051件信访件均已按程序全部交至相关地州市办理。其中,乌鲁木齐市479件、昌吉州106件、巴州93件、伊犁州87件、哈密市73件、塔城地区40件、阿克苏地区37件、喀什地区32件、阿勒泰地区24件、吐鲁番市23件、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21件、和田地区12件、克拉玛依市10件、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5件,转办至自治区信访局9件。按照污染类型分类,自治区受理的1051件信访件中,涉及大气、生态、土壤污染类型较多,分别占环境问题总数的28.3%、19.3%、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