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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自治区转办第三十批信访件

发布日期:2022-04-24 13:19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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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榴云/新疆日报讯(记者王亚芸报道)24日10时,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新疆转办第三十批信访件82件(来电66件、来信16件)。其中,自治区66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6件。

第三十批转办自治区的信访件涉及12个地州市,分别为:乌鲁木齐市36件,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和哈密市各5件,喀什地区4件,昌吉回族自治州和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各3件,塔城地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吐鲁番市和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均为2件,和田地区和阿勒泰地区各1件。按照污染类型分类,自治区受理的66件信访件中,涉及大气、生态、噪声污染较多,分别占环境问题总数的39.4%、16.7%、16.7%。

截至目前,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新疆三十批共计1908件信访件。其中,自治区1603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305件。

据介绍,自治区受理的1603件信访件均已按程序全部交至相关地州市办理。其中,乌鲁木齐市744件、昌吉州170件、伊犁州134件、巴州114件、哈密市106件、塔城地区66件、阿克苏地区50件、喀什地区46件、阿勒泰地区40件、吐鲁番市38件、博州34件、和田地区18件、克拉玛依市17件、克州14件,转办至自治区信访局12件。按照污染类型分类,自治区受理的1603件信访件中,涉及大气、生态、土壤污染类型较多,分别占环境问题总数的29.0%、20.5%、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