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对以下干部予以公示:
一、公示对象(按汉字姓氏笔画排序)
巴音德力格,男,蒙古族,1985年5月生,大学,中共党员,现任和静县巩乃斯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统战干事、武装部部长,拟任乡镇党政正职;
艾尼瓦尔·纳斯尔,男,维吾尔族,1980年7月生,大学,中共党员,现任和静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主办,拟任县党政部门正职;
吉晨,女,蒙古族,1985年8月生,大学,中共党员,现任和静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文物局)党组副书记、局长,拟任乡镇党政正职;
刘新爱,男,汉族,1986年3月生,大学,中共党员,现任和静县委组织部二级主任科员,拟任县党政部门正职;
张刚,男,汉族,1976年11月生,大专,中共党员,现任和静县巴润哈尔莫敦镇党委副书记、武装部部长、政法委员、三级主任科员,拟任县党政部门正职。
二、公示时限为5个工作日。2023年3月1日19时止。有关反映和举报材料,须在公示截止时间前送达县委组织部。
三、公示期间,被公示人分管的人、财、物暂停调整、收支、分配。
四、公示期间,单位或个人均可以书面形式,对公示对象,向县委组织部提出意见,反映或举报公示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的应署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地址。凡匿名反映情况,无确凿证据,或查无实据的,不影响任用。
五、受理部门:和静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联系电话:5022146
和静县组织工作专用举报电话:18160282301
通信地址:和静县委组织部(和静县党政办公楼137室)
邮政编码:841300
中共和静县委员会组织部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