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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静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

信息标题 和静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 文件编号 公开类型
产生日期 2024-04-08 10:51 发布机构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载体类型
关键字 索引号 673448838/2024-00432

202447日,和静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召开第30次常务会议,县委副书记、县长王远明同志主持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教育工作、“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摘编,研究审议议题,听取6个部门汇报工作。

会议议定,原则同意《和静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事规则》。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审核后印发执行。

会议议定,原则同意《和静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调整修订)(送审稿)》。由县发改委负责,认真审核后呈县委常委会议审定,再按程序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

会议议定,原则同意《和静县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落实方案(20232025年)》。一是县财政局(国资委)要结合我县国有企业经营现状,加快国企间资源有效整合,促使优质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科学制定重组计划后呈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二是县住建局、文旅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强化对本领域国有企业监督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三是国有企业要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指挥棒”作用,坚持党的领导融入国有资产管理和国有企业治理各环节,积极盘活闲置资产,不断强化在用资产管理,推动企业快速发展。四是县财政局(国资委)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审核后由两办印发。

会议议定,原则同意《和静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242030年》。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拟文批复后,县农业农村局依法依规按程序发布实施。

会议议定,原则同意《关于启动和静县出租汽车运营价格调整工作的请示》。由县发改委牵头负责,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启动出租汽车运营价格调整工作,拟定价格调整方案后再提请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会议议定,原则同意《关于将和静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固定资产移交至各学校的请示》。县教科局要充分发挥主管作用,切实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管,督促各学校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同时,要再次梳理各学校是否存在现有固定资产由他人无偿使用等现象,并做好后续整改工作,持续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县财政局要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等规定,加快移交手续办理及后续工作。

会议议定,原则同意《关于将巴伦台镇税务所房产划转至巴伦台镇人民政府的请示》。由县财政局、巴伦台镇负责,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

会议议定,原则同意《关于将和静县蓝天热力有限责任公司聚福苑小区二十套房产无偿划转至县机关事务中心的请示》。由县财政局、机关事务中心负责,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会议议定,原则同意《关于车辆报废的请示》。由县机关事务中心会同县公安局、卫健委,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会议议定,原则同意《关于购买车辆的请示》。由县公安局会同县机关事务中心,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会议议定,原则同意《关于呈报和静县2024年拟出让自治区级探矿权名单的请示》。由县自然资源局再次对拟出让探矿权进行现场核实,确保不在生态红线范围内、与其他矿业权无重叠、无安全距离纠纷等问题后,按程序提请县委财经委员会审定

会议议定,原则同意《关于和静县2024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请示》。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拟文批复后,县自然资源局按程序组织实施严格按计划供地

会议议定,原则同意《关于哈尔努尔水电站分类整改退出的请示》。由县审计局负责对哈尔努尔水电站资产进行全面审计,县人社局明确人员安置计划,县水利局尽快组织实施堰塞体安全鉴定,及时彻底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确保水库下游区域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会议议定,原则同意《关于国能集团抽水蓄能100万千瓦奖励性光伏项目经济指标分成的请示》。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审核后呈报自治州人民政府。

会议要求,一是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包虫病、艾滋病结核病及布病等重点疫病防治,由县卫健委牵头、县公安局配合,协助乡镇及时核实患者行踪,扎实做好心理疏导、药物治疗和人员管控;县农业农村局督促农牧业服务公司强化牧区乡镇动物疫情排查和监测,持续抓好人畜共患传染病传播防控,切实提高人民健康保障水平。二是县财政局(国资委)要加强国企国资业绩考核,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及时对县属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负责人履职情况等指标进行考核,客观公正评价经营管理成果,强化传递业绩考核导向,全面压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三是县农业农村局要紧盯年度重点工作,根据时间节点扎实做好粮食生产、种植作物增产、畜牧业提质、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工作,持续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推动农牧民收入更快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