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3日,和静县十八届人民政府召开第28次常务会议,县委副书记、县长王远明同志主持会议。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经济高质量发展、水资源保护利用、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摘编,研究讨论、审议议题。
会议议定,原则同意《政府工作报告(讨论稿)》。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对照县委全会报告,修改完善后提请县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审议。
会议议定,原则同意《关于2023年和静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讨论稿)》。由县财政局负责,对数据再次核对后提请县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审议。
会议议定,原则同意《关于和静县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讨论稿)》。由县发改委负责,对照县委全会报告和政府工作报告,修改完善并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审核后,提请县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审议。
会议议定,原则同意《新源县泉来农业有限公司投资框架协议》《关于审议〈水面养殖经营权承包合同书〉的请示》。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一是立即与泉来农业有限公司协商,将《投资框架协议》中的乙方调整为新疆开鲜农业有限公司,再次征求县人民政府法务意见并修改完善后择期签订;二是认真研究水面养殖经营权承包相关法律条款和政策文件,明确承包主体、承包时限等具体内容,并再次征求县人民政府法务意见。
会议议定,原则同意《新疆新华水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框架协议》。由县水利局负责,立即与新疆新华水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商定开工日期,并再次征求县人民政府法务意见,完善《投资框架协议》后择期签订。此项工作由彭春华同志具体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