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25日,和静县十八届人民政府召开第24次常务会议,县委副书记、县长王远明同志主持会议。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研究审议议题,现就会议主要内容纪要如下:
一、研究审议《关于审议上报〈和静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
会议议定,原则同意《关于审议上报〈和静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各相关部门、乡镇再次对《规划》及重点项目清单内容认真研究,提前谋划重点项目,做到应列尽列,并于一周内经本部门、乡镇党委(党组)会议审查后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县自然资源局;县文旅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要重点对《规划》内涉及文旅资源、耕地面积、矿产资源等能反映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数据进行核实梳理,确保数据精准详实。
二、研究审议《关于印发〈关于涉及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撂荒、非法占用、“非农化”“非粮化”问题的整改方案〉的请示》
会议议定,原则同意《关于印发〈关于涉及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撂荒非法占用、“非农化”“非粮化”问题的整改方案〉的请示》。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再次对接核实,明确整改面积;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加大摸排力度,第一时间发现并上报撂荒、非法占用等问题,确保耕地绝对安全;各相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严格把关宅基地审批,加快非法占用耕地行为核查整改进度,此项工作于2023年12月底前完成。
三、研究审议《关于印发〈和静县闲置土地处置方案〉的请示》
会议议定,原则同意《关于印发〈和静县闲置土地处置方案〉的请示》。由县自然资源局具体负责,逐地块明确类别,确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按期开工的,可依法依规顺延半年;各部门要积极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质量,全力落实“保姆式”服务,县住建局要加快施工许可审核办理进度,为企业按期开工建设做好保障。
四、研究审议《关于批准和静县第一批节水载体命名挂牌的请示》
会议议定,原则同意《关于批准和静县第一批节水载体命名挂牌的请示》。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按程序出具批复;已命名挂牌单位要继续巩固创建成果,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不断增强辐射带动能力,营造节水惜水护水新风尚,推动节水行动向纵深推进。
五、研究审议《关于免缴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的请示》
会议议定,原则同意《关于免缴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的请示》。由县住建局按程序办理。
会议强调,各部门、各乡镇要锚定年度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抓实抓细工作举措,确保工作目标任务的实现;要严格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重要工作和事项及时通过党委(党组)会议或办公会集体研究作出决定,严格依法依规办事;要认真开展入户走访,及时了解群众心声,全力解民忧、聚民心;要加快“煤改电”工程后续收尾工作,保障群众冬季取暖,持续加强地震预警监测,结合农户生产生活实际,扎实推进农村土坯房拆除,牢牢守住生命财产安全底线。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出席:彭春华、王敬波、曹利军(特邀)、马剑、渠福田
(特邀)、岳巧玲。
列席:齐加富(特邀)、胡青君、甘世兴、韩宪国、冯锟、
陈生军、张刚、秦刚、王学军、邵永刚、阿不力克木、马·马来、刘军、郭长海、郑春磊、李鹏、成宏、王新龙、赵鑫、包志敏、何晨曦、王辉,巴力江·牙生、阿迪力江·热合曼、艾沙江·买买提、盖·尼满、刘洋、吉晨、巴音德力格、巴音达来、沙仁特比、王树、红格尔、青格乐,雒银(特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