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细 则(暂行)》(巴扶领字〔2018〕55 号)规定,为进一步强化财政衔接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衔接资金项目安排公正、公平、公开、规范,提高项目资金的透明度和资金使用效益。现将2022年自治州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第一批)补助资金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按照《关于下达2022年自治州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第一批)补助资金的通知》(静财农〔2022〕29号)文件精神,和静县到位2022年自治州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第一批)补助资金300万元。资金由相关项目主管部门(预算单位)或实施单位按程序使用。
国务院扶贫办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和静县财政局监督举报电话:5027519,联系人:赛尔吉、姚建。
和静县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5018718,联系人:唐奇、陈凤。
静财农〔2022〕029号-关于下达2022年自治州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指标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