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权,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联系,发挥代表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的作用。支持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主题履行职能,加强经济社会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协商。加强政治协商民主制度建设,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拓宽国家政权机关、政协组织、党派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协商渠道。畅通民主渠道,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巩固壮大新时代爱国统一战线,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为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