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 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负责贯彻落实各项惠农政策。
(二) 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经济、科技、文化、社会发展、村镇建设规划工作;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社会、经济、文化、村镇建设等事务进行管理、监督。
(三) 负责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四)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重大问题的决策;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重大工程建设及管理工作。
(五)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党的建设、群众团体、精神文明、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广播影视、爱国卫生、环境保护、综合治理、安全生产、计划生育、民政优抚、社会保障、民族宗教、老龄、残联、农村公路、村镇建设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
(六)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社区工作;负责村级党组织建设;负责农村工作和村委会建设;负责规范政府和村级组织的工作职能和事权范围。
(七)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国有资产的监督和管理。
(八) 负责干部的教育培训、培养选拔、监督考核等管理工作。
(九)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 党政办公室
(二) 负责党委、人大、政府机关日常事务,维护机关正常运转协调;负责文秘档案、劳资人事、机要收发、机关财务、通信联络、会务接待、车辆管理、后勤服务及离退休干部职工服务管理等工作,组织调查研究,收集信息,反映情况;负责人大主席团日常事务工作,贯彻落实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负责联系人大代表,组织开展培训、视察等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协调乡人武部工作;负责机关、事业站所、派驻机构的综合协调和服务等工作;负责信访及群众工作。
(三) 党建办公室(党员服务站)
负责宣传贯彻和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负责党的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和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开展远程电教化教育工作,负责流动党员的管理和服务,为流动党员提供就业、培训和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服务;负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和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负责干部队伍、党员队伍和群团队伍建设及其思想政治工作;协调落实农村工青妇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 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责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工作。负责农、林、牧、水利、农技、农机以及工业和第三产业等方面的统筹规划、统一管理、引导服务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改善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引导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搭建农(牧)产品销售服务平台,发展农牧产品市场体系;引导农村发展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管理乡村集体土地;综合协调乡村规划建设、土地规划利用、环境保护、乡村项目建设、招商引资、防病改水、安全饮水供水、防汛抗旱、农业灌溉、水利设施建设等工作;承担交通、电力、供暖、供排水、垃圾、污水处理等公用事业发展协调服务职责;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旅游资源保护开发利用工作;协助上级部门做好草原和生态环境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负责普及科学技术知识,组织农牧民科学技术培训,提供科技信息;负责组织开展农牧业等各项事业发展情况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汇总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 社会事务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负责协调与社会事务相关的工作。主要负责党的政策宣传、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住房保障、民政优抚、社会救助、扶贫开发、妇女儿童、残疾人、老龄、食品药品安全等工作;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劳务派遣;负责农村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农村各项文化体育活动、协调广播电视事务;负责落实以初级卫生保健为基础的农村卫生工作,动员群众参与爱国卫生工作,组织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宣传贯彻计划生育各项政策、规定,检查人口计划生育的实施和完成情况;负责指导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工作,推进村民(居民)自治;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
负责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政法、社会治安等方面的工作。负责督促、检查和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结合以及打防管控结合的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分析、研判辖区社会稳定和治安防范形势,加强社会治安排查整治,开展平安创建工作;负责统战和民族宗教事务管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负责联防队伍、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和管理等相关工作;承担应急处置和管理、道路交通安全、消防、普法宣传、护路护线联防等职责;协助管理服务刑释解教、吸毒等特殊人群以及建立完善社会关怀帮扶体系;协助办理信访案件、接待来信来访、组织调查处理信访事项;指导人民调解、社会矛盾预防化解工作,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
设置人民武装部。负责基层人民武装、民兵组织建设、征兵、预备役、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