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财扶 〔 20 18 〕 15 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营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办法》规定,非贫困县县级配套行接资应比增幅,为进一步强化街接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衔接资金项目安排公正、公平、公开、规范,提高项目资金的透明度和资金使用效益。现将 2021 年和静县本级配意街接推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
和静县2021年县本级配套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757.02万元。资金由相关项目主管部门(预算单位)或实施单位按程序使用。
国家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和静县财政局监督举报电话:5027519,联系人:赛尔吉、姚建
和静县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5018718,联系人:金花、唐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