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细 则(暂行)》(巴扶领字〔2018〕55 号)规定, 为进一步强化财政扶贫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扶贫资金项目安排公正、公平、公开、规范,提高项目资金的透明度和资金使用效益。现 将 2021 年自治区第四批地方政府新增一般债券资金(用于巩固 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资金使用情况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国务院扶贫办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和静县财政局监督举报电话:5027519,联系人:赛尔吉、乔路。
和静县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5018718,联系人:张良、唐奇。
附件1:关于下达2021年自治区第四批地方政府新增一般债券资金(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使用情况
附件2:和静县2021年度自治区第四批地方政府新增一般债券资金(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绩效目标表
和静县财政局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