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静县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预算指标公示
根据《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细则(暂行)》(巴扶领字〔2018〕55 号)规定,为进一步强化财政扶贫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扶贫资金项目安排公正、公平、公开、规范,提高项目资金的透明度和资金使用效益。现将 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按照《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巴财农〔2021〕21号)文件精神,和静县到位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212万元。资金由相关项目主管部门(预算单位)或实施单位按程序使用。
国务院扶贫办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和静县财政局监督举报电话:5027519,联系人:赛尔吉、姚建。
和静县扶贫办监督举报电话:5018718,联系人:金花、唐奇。
和静县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公告
截止2021年6月15日,上级下达2021年和静县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212万元,按照和静县相关项目批复文件,现将有关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现将有关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分类)
1.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2175万元;
2.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434万元;
3.以工代赈建设项目资金:603万元。
以上资金合计3212万元。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项目管理办法》(新扶贫领字〔2017〕39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新财扶〔2017〕32号)《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巴扶领字〔2018〕12号)、《巴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巴财农〔2018〕38号)的要求,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安排使用资金。
一是按照自治区、自治州的总体要求,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衔接,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原则上要逐步细化到具体执行单位和项目。
二是项目建设重点支持产业增收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三是按照“两上两下”工作程序,根据乡(镇)人民政府、相关局委办所上报的项目计划,通过组织行业部门评估审查,确定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资金支出方向的年度项目计划,确保项目能够有效落地、安排精准。
三、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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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别 |
项目金额 |
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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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1年巴润哈尔莫敦镇查汗赛尔村农作物晒场建设项目 |
特色产业扶贫项目 |
89.72 |
姜利、阿迪力江·热合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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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21年乃门莫敦镇乃门莫敦村农作物晒场建设项目 |
特色产业扶贫项目 |
75.5 |
刘学强、盖尼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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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21年协比乃尔布呼镇查汗才开村农作物晒场项目 |
特色产业扶贫项目 |
193.46 |
刘雪峰、刘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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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021年乃门莫敦镇乃门莫敦村青贮饲料收割机项目 |
特色产业扶贫项目 |
66.5 |
刘学强、盖尼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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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2021年巴音布鲁克镇牲畜养殖项目 |
特色产业扶贫项目 |
23.2 |
刘海龙 斯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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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2021年额勒再特乌鲁乡察汗乌苏村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
特色产业扶贫项目 |
52 |
赵文静、沙仁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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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2021年额勒再特乌鲁乡察汗乌苏村病虫害防止药物喷洒车项目 |
特色产业扶贫项目 |
40 |
赵文静、沙仁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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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2021年哈尔莫敦镇查茨村农作物晒场建设项目 |
特色产业扶贫项目 |
98.02 |
陈咏鑫、艾沙江·买买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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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2021年哈尔莫敦镇哈尔莫敦村农作物晒场建设项目 |
特色产业扶贫项目 |
144.31 |
陈咏鑫、艾沙江·买买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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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2021年哈尔莫敦镇觉伦图尔根村农作物晒场建设项目 |
特色产业扶贫项目 |
151.67 |
陈咏鑫、艾沙江·买买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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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2021年乃门莫敦镇乃门莫敦村病虫害防治药物喷洒车项目 |
特色产业扶贫项目 |
40 |
刘学强、盖尼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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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2021年哈尔莫敦镇哈尔莫敦村道路维修项目 |
道路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104 |
陈咏鑫、艾沙江·买买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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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2021年协比乃尔布呼镇查汗才开村道路硬化项目 |
道路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193 |
刘雪峰、刘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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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2021年阿拉沟乡乌拉斯台查汗村牧道建设项目 |
道路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85 |
张海涛、阿拉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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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2021年额勒再特乌鲁乡察汗乌苏村村组巷道矩形渠建设项目 |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
265 |
赵文静、沙仁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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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2021年和静镇巩哈尔村6组防渗渠建设项目 |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
462 |
惠满发、巴力江·牙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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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2021年巴润哈尔莫敦镇阿尔孜尕尔村防渗渠建设项目 |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
195 |
姜利、阿迪力江·热合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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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2021年哈尔莫敦镇萨拉村防渗渠建设项目 |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
105.9 |
陈咏鑫、艾沙江·买买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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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2021年额勒再特乌鲁乡察汗乌苏村节水灌溉项目 |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
100 |
赵文静、沙仁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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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2021年额勒再特乌鲁乡察汗乌苏村机井建设项目 |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
42 |
赵文静、沙仁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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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2021和静县农村公路以工代赈建设项目 |
以工代赈示范工程 |
603 |
徐生文、矫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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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2021年和静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雨露计划”项目 |
学生资助补助 |
62.7 |
姜发军、凌佳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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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2021年和静县乡村振兴局项目管理费 |
其他 |
20.02 |
赵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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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3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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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每个具体项目建设情况由责任单位另行公告公示
四、监督电话
财政局农业股:0996-5027519
乡村振兴局项目管理办公室:0996-5018718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和静县财政局
2021年6月15日
静财农函(2021)16号
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
预算资金的通知
和静镇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精神,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巴财农〔2020〕21号)文件精神,上级下达我县补助资金3212万。依据和静县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你镇共1个项目,此次下达你镇补助资金(衔接资金)462万元。请你单位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确保加快资金支出进度,高效快捷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实施、等项目管理相关工作,在县扶贫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加快项目组织实施进度、提高预算执行进度、充分发挥资金及项目效益。
附件:巴财农〔2021〕21号文件。
和静县财政局
2021年6 月15日
静财农函(2021)16号
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
预算资金的通知
巴润哈尔莫敦镇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精神,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巴财农〔2020〕21号)文件精神,上级下达我县补助资金3212万。依据和静县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你镇共2个项目,此次下达你镇补助资金(衔接资金)284.72万元。请你单位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确保加快资金支出进度,高效快捷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实施、等项目管理相关工作,在县扶贫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加快项目组织实施进度、提高预算执行进度、充分发挥资金及项目效益。
附件:巴财农〔2021〕21号文件。
和静县财政局
2021年6 月15日
静财农函(2021)16号
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
预算资金的通知
哈尔莫敦镇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精神,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巴财农〔2020〕21号)文件精神,上级下达我县补助资金3212万。依据和静县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你镇共5个项目,此次下达你镇补助资金共计603.9万元,其中:(衔接资金)209.9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394万元。请你单位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确保加快资金支出进度,高效快捷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实施、等项目管理相关工作,在县扶贫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加快项目组织实施进度、提高预算执行进度、充分发挥资金及项目效益。
附件:巴财农〔2021〕21号文件。
和静县财政局
2021年6 月15日
静财农函(2021)16号
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
预算资金的通知
乃门莫敦镇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精神,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巴财农〔2020〕21号)文件精神,上级下达我县补助资金3212万。依据和静县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你镇共3个项目,此次下达你镇补助资金共计182万元,其中:(衔接资金)142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40万元。请你单位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确保加快资金支出进度,高效快捷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实施、等项目管理相关工作,在县扶贫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加快项目组织实施进度、提高预算执行进度、充分发挥资金及项目效益。
附件:巴财农〔2021〕21号文件。
和静县财政局
2021年6 月15日
静财农函(2021)16号
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
预算资金的通知
协比乃尔布呼镇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精神,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巴财农〔2020〕21号)文件精神,上级下达我县补助资金3212万。依据和静县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你镇共2个项目,此次下达你镇补助资金(衔接资金)386.46万元。请你单位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确保加快资金支出进度,高效快捷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实施、等项目管理相关工作,在县扶贫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加快项目组织实施进度、提高预算执行进度、充分发挥资金及项目效益。
附件:巴财农〔2021〕21号文件。
和静县财政局
2021年6 月15日
静财农函(2021)16号
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
预算资金的通知
阿拉沟乡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精神,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巴财农〔2020〕21号)文件精神,上级下达我县补助资金3212万。依据和静县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你乡共1个项目,此次下达你乡补助资金(衔接资金)85万元。请你单位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确保加快资金支出进度,高效快捷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实施、等项目管理相关工作,在县扶贫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加快项目组织实施进度、提高预算执行进度、充分发挥资金及项目效益。
附件:巴财农〔2021〕21号文件。
和静县财政局
2021年6 月15日
静财农函(2021)16号
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
预算资金的通知
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精神,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巴财农〔2020〕21号)文件精神,上级下达我县补助资金3212万。依据和静县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你局共1个项目,此次下达你局补助资金(衔接资金)62.7万元。请你单位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确保加快资金支出进度,高效快捷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实施、等项目管理相关工作,在县扶贫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加快项目组织实施进度、提高预算执行进度、充分发挥资金及项目效益。
附件:巴财农〔2021〕21号文件。
和静县财政局
2021年6 月15日
静财农函(2021)16号
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
预算资金的通知
额勒再特乌鲁乡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精神,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巴财农〔2020〕21号)文件精神,上级下达我县补助资金3212万。依据和静县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你乡共5个项目,此次下达你乡补助资金(衔接资金)499万元。请你单位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确保加快资金支出进度,高效快捷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实施、等项目管理相关工作,在县扶贫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加快项目组织实施进度、提高预算执行进度、充分发挥资金及项目效益。
附件:巴财农〔2021〕21号文件。
和静县财政局
2021年6 月15日
静财农函(2021)16号
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
预算资金的通知
巴音布鲁克镇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精神,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巴财农〔2020〕21号)文件精神,上级下达我县补助资金3212万。依据和静县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你镇共1个项目,此次下达你镇补助资金(衔接资金)23.2万元。请你单位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确保加快资金支出进度,高效快捷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实施、等项目管理相关工作,在县扶贫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加快项目组织实施进度、提高预算执行进度、充分发挥资金及项目效益。
附件:巴财农〔2021〕21号文件。
和静县财政局
2021年6 月15日
静财农函(2021)16号
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
预算资金的通知
交通和运输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精神,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巴财农〔2020〕21号)文件精神,上级下达我县补助资金3212万。依据和静县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你局共1个项目,此次下达你局补助资金(以工代赈资金)603万元。请你单位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确保加快资金支出进度,高效快捷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实施、等项目管理相关工作,在县扶贫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加快项目组织实施进度、提高预算执行进度、充分发挥资金及项目效益。
附件:巴财农〔2021〕21号文件。
和静县财政局
2021年6 月15日
静财农函(2021)16号
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
预算资金的通知
乡村振兴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精神,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巴财农〔2020〕21号)文件精神,上级下达我县补助资金3212万。依据和静县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你局共1个项目,此次下达你局补助资金(衔接资金)20.02万元。请你单位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确保加快资金支出进度,高效快捷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实施、等项目管理相关工作,在县扶贫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加快项目组织实施进度、提高预算执行进度、充分发挥资金及项目效益。
附件:巴财农〔2021〕21号文件。
和静县财政局
2021年6 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