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细 则(暂行)》(巴扶领字〔2018〕55 号)规定,为进一步强化财政扶贫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扶贫资金项目安排公正、公平、公开、规范,提高项目资金的透明度和资金使用效益。现将2022年中央提前下达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按照《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预算的通知》(巴财农〔2021〕57号)文件精神,和静县到位2022年提前下达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82.6万元。资金由相关项目主管部门(预算单位)或实施单位按程序使用。
和静县财政局监督举报电话:5027519,联系人:赛尔吉、姚建。
和静县农业农村局监督举报电话:5022127,联系人:欧阳宏嵩、敖图根才次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