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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静县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公告公示

发布日期:2023-01-31 17:37 来源:和静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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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23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由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委托各乡镇组织实施5个项目,涉及资金613万元,分别是2023年和静县哈尔莫敦镇哈尔莫敦村农业机械设备采购项目85万元2023年和静县乃门莫敦镇乃门莫敦村牲畜养殖项目100万元2023年和静县巴伦台镇包格旦郭勒村牧道建设项目195万元2023年和静县巴音郭楞乡奎克乌苏村特色村寨门面房建设项目228万元2023年和静县额勒再特乌鲁乡健康饮茶项目5万元。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2023年和静县哈尔莫敦镇哈尔莫敦村农业机械设备采购项目

1、实施地点:和静县哈尔莫敦镇哈尔莫敦村

2、建设内容:购买关迪300BL青贮机1台,预计50新疆牧神玉米收获机Y8-36001台,预计35合计85万元

3、资金来源及规模: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85万元(其中:财政资金85万元,自筹资金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4、实施期限:20233—20238

5、实施单位及负责人:哈尔莫敦镇人民政府,陈咏鑫、艾沙江·买买提

6、绩效目标:该项目能有效提升该村农作物收获效率,完善农业生产条件。该项目实施后由哈尔莫敦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运营,可提供6个以上就业岗位,优先使用脱贫户及三类户,预计增收3.6万元,同时对本村脱贫户、三类户群众可以降低收费标准的30%(种植面积约100亩,合计降低收费4000元),每年收取不低于总投资的8%6.8万元,其中30%滚动扶持脱贫户及三类户2户以上,70%用于壮大村集体经济),机械养护及务工收入由经济合作社承担。资产归村集体所有,由村委会和哈尔莫敦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共同管理维护。

7利益联结机制该项目实施后可有效提升该村农作物收获效率,完善了农业生产条件。可提供6个以上就业岗位,优先使用脱贫户及三类户,预计增收3.6万元,同时对本村脱贫户、三类户群众可以降低收费标准的30%,节约成本约4000元,每年收取不低于总投资的8%6.8万元,其中30%滚动扶持脱贫户及三类户2户以上,70%用于壮大村集体经济)。

二、2023年和静县乃门莫敦镇乃门莫敦村牲畜养殖项目

1、实施地点:和静县乃门莫敦镇乃门莫敦村

2、建设内容:购买2-4岁湖羊500只,每只2000元,共计100万元。

3、资金来源及规模: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100万元(其中:财政资金100万元,自筹资金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4、实施期限:20231—20234

5、实施单位及负责人:乃门莫敦镇人民政府,刘学强、盖尼满

6、绩效目标: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有利于加快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发展农区畜牧业。该项目实施后,每年可增加村集体收入8万元以上,动态增加20户脱贫户、监测户收入2.4万元。项目建成后,由村委会集中养殖、入股合作社或分散托管本村养殖农户的方式,按照投入资金每年不少于8%的收取承包费;收益资金的70%用于壮大村集体经济,收益资金的30%动态扶持相对困难的脱贫户(含三类户)。项目资产归村集体所有。由村委会和村民小组共同负责后期项目日常管理维护。

7利益联结机制通过项目的实施项目的实施,本村的养殖户可经济杂交,促进农区畜牧业的发展。同时可充分发挥我村草场资源优势,项目完成后,项目每年收益不少于项目总投资额的8%,收益资金的70%用于继续壮大村集体经济、30%动态扶持相对困难的脱贫户(含三类户)项目拟带动受益户数不少于20户,带动增收不少于2.4万元.

三、2023年和静县巴伦台镇包格旦郭勒村牧道建设项目

1、实施地点:和静县巴伦台镇包格旦郭勒村

2、建设内容:包格旦郭勒村乌兰哈谢沟修建长15公里,宽4.5米牧道,项目建设施工费180万元,相关其他费用15万元,总投资195万元。

3、资金来源及规模: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195万元(其中:财政资金195万元,自筹资金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4、实施期限:20233—202310

5、实施单位及负责人:巴伦台镇人民政府,薛峰

6、绩效目标:该项目的实施,有效解决牧民的冬春备草备料的运输及牧民转场等问题,解决18户(其中:脱贫户12户)及5000余牲畜转场出行困难的问题 ,提升转场时效,项目建成后有利于调节草场的使用率,能够有效防止草场过度放牧产生退化的现象,解决人畜安全转场问题。项目资产归村集体所有,由村委会负责后期管护工作。

7利益联结机制:该项目的实施,有效解决牧民的冬春备草备料的运输及牧民转场等问题,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有效提升脱贫巩固成效,解决牧民牲畜备草备料难的问题。

2023年和静县巴音郭楞乡奎克乌苏村特色村寨门面房建设项目

1、实施地点:和静县巴音郭楞乡奎克乌苏村

2、建设内容:在巴音郭楞乡奎克乌苏村特色村寨新建蒙古族特色门面房,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面积760平米,项目前期相关费用15.2万,项目建设投资212.8万,项目总计:228万元。

3、资金来源及规模: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228万元(其中:财政资金228万元,自筹资金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4、实施期限:20233—202310

5、实施单位及负责人:巴音郭楞乡人民政府,才登、王树

6、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资产归集体所有,门面房实行承包经营管理,承包费按照不低项目总投资的8%收取,承包收入70%归村集体所有,30%用于动态扶持相对困难脱贫户,村委会负责督促承包方落实日常管护工作

7利益联结机制:该项目实施后,可完善特色村寨基础设施,提升服务质量,带动周边旅游业和服务业发展,可提供就业岗位1-3个,每人每月工资不低于3000元,门面房实行承包经营管理,承包费按照不低项目总投资的8%收取,承包收入70%归村集体所有,30%用于动态扶持相对困难脱贫户。

2023年和静县额勒再特乌鲁乡健康饮茶项目

1、实施地点:和静县额勒再特乌鲁乡

2、建设内容:为额勒再特乌鲁乡400户脱贫户(包括脱贫不稳定户)发放低氟边销茶(茯砖茶、黑砖茶等),每户计划发放不少于4公斤,每公斤价格不高于32元,共投入5万元。以实际采购价格为准。

3、资金来源及规模: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5万元(其中:财政资金5万元,自筹资金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4、实施期限:20231—20235

5、实施单位及负责人:额勒再特乌鲁乡人民政府,赵文静、沙仁特比

6、绩效目标:一是做好低氟边销茶推广普及宣传工作。加强宣传引导,切实让“低氟茶才是健康茶”“喝茶就喝低氟茶”等观念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二是及时掌握普及合格低氟边销茶情况,动态掌握居民饮茶型地氟病流行趋势,为今后推广低氟边销茶提供科学依据。

7利益联结机制:充分发挥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作用,积极开展对困难群众健康饮茶补助活动,解决困难群众生活需要。

监督电话:123170996—5022149

和静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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