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临时用地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1280号)文件规定,对《新疆和静县台曼库塔铁铜多金属矿普查项目临时便道、钻机平台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对公众意见进行征询的公示文件要求,进行公示公众意见征询报告通过论证,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对公众意见进行征询报告通过论证,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至2023年12月29日,如对报告及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意见并送达和静县自然资源局行政办公室。
地 址:和静县建设路与友好路交汇处南侧50米
联 系 人:布英·克
固定电话:0996-5025378、5025815
和静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22日
《新疆和静县台曼库塔铁铜多金属矿普查项目临时便道、钻机平台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
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临时用地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1280号)文件规定,对关于和静县鑫发矿业有限公司《新疆和静县台曼库塔铜矿勘探》临时用地审批信息对公众意见进行征询的公示文件要求,对公众意见进行征询,公示如下:
一、方案编制背景
新疆和静县台曼库塔铁铜多金属矿普查钻机平台、临时便道临时用地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静县境内,“十三五”期间,按照“主攻天山、深化阿尔泰山、加快昆仑–阿尔金山”的总体思路,加大优势矿产资源勘探力度,实施新疆重要成矿区带战略性优势资源预测与靶区优选,重点加强南疆地区基础地质、矿产勘查以及缺水、缺煤地区的水文地质和能源调查工作,加快推进新疆“358”项目和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全面提升铀、铁、铜、镍、铅、锌、金、钾盐等国家急缺的大宗矿产和战略新兴产业所需矿产资源的保障能力和开发利用水平,形成一批国家级矿产资源开采和加工基地,把新疆建成我国重要的特色矿产资源基地和战略资源接替区。“新疆和静县台曼库塔铁铜多金属矿普查”项目为和静鑫发矿业有限公司委托新疆地矿局第十一地质大队开展的勘查项目。本次工作的主要目的:在系统收集和分析研究已有地质、矿产、物探、化探等资料的基础上,采用地质填图、槽探、钻探、物探等方法手段,大致查明普查区内地质、构造概况;大致掌握矿体(层)的形态、产状、质量特征;大致了解矿床开采技术条件,提出是否有进一步详查的价值,或圈出详查区范围,为详查工作提供依据。项目周期为2023年8月-2025年7月。
二、复垦方案摘要
1.服务年限
新疆和静县台曼库塔铁铜多金属矿普查钻机平台、临时便道临时用地项目,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2023年8月-2025年7月)(包括项目准备期和施工期)。土地复垦滞后于建设期,设计复垦施工期为2个月(2025年8月-2025年9月)。同时,考虑本项目自然条件的限制性,初步制定3年的管护期(2025年10月—2028年9月)。因此,最终确定本方案的服务年限为5年2个月,即2023年8月—2028年9月。
2.工程涉及的各类土地面积
本项目占地总面积为2.9636公顷,均为临时用地,土地类型见下表。
表1-1 方案涉及各类土地面积表
一级地类 |
二级地类 |
面积(hm2) |
占总面积比例(%) |
||
4 |
草地 |
401 |
天然牧草地 |
2.9636 |
100% |
合计 |
2.9636 |
100% |
3.土地损毁情况
该项目为地质勘查类项目,本次申请临时用地的主要用途为临时便道用地和钻探施工平台用地,土地均为拟损毁土地,拟损毁土地总面积2.9636公顷,地类单一,二级地类均为天然牧草地,土地损毁类型为压占和挖损,挖损主要表现为道路、钻机平台、泥浆坑等修建时的挖损,压占主要表现为钻机设备、车辆、工作人员行走等对土地的压占。
表1-2 土地损毁程度评价标准表
评价因素 |
评价因子 |
评价等级 |
||
轻度损毁 |
中度损毁 |
重度损毁 |
||
地表 变形 |
挖掘(弃土)深度 |
≤2米 |
2~5米 |
>5米 |
挖损面积 |
≤1公顷 |
1~10公顷 |
>10公顷 |
|
压占面积 |
≤1公顷 |
1~2公顷 |
>2公顷 |
|
排土高度 |
<5米 |
5~10米 |
>10米 |
|
复垦难易程度 |
较易 |
中等 |
较难 |
新疆和静县台曼库塔铁铜多金属矿普查临时用地项目,本项目区表土厚度在10-30cm之间,平均厚度在20cm左右,挖损面积为在2公顷左右,排土高度小于3m,复垦难易程度为中等。根据表1-2土地损毁程度评价标准表,确定本项目对土地的损毁程度为中等损毁。
具体土地损毁情况见表1-3,复垦责任范围土地损毁情况见表1-4。
表1-3 项目区土地损毁情况表
用地范围 |
面积/hm2 |
损毁程度 |
备注 |
||
临时用地 |
拟损毁 |
临时道路 |
2.9146 |
中度 |
纳入复垦 责任范围 |
钻机施工平台 |
0.049 |
中度 |
纳入复垦 责任范围 |
||
合计 |
2.9636 |
表1-4 复垦责任范围土地损毁情况表
评价单元 |
二级地类 |
面积(hm2) |
损毁方式 |
损毁程度 |
损毁面积hm2 |
|
新疆和静县台曼库塔铁铜多金属矿普查临时用地项目 |
401 |
天然牧草地 |
2.9636 |
挖损/压占 |
中度 |
2.9636 |
合计 |
2.9636 |
4.土地复垦目标
在尽量确保复垦方向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周边景观保持一致的情况下,根据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结果,结合项目区自然环境特征,确定项目区最终的土地复垦方向、复垦面积及土地复垦率。本方案土地复垦目标为恢复原有地类,本方案复垦区责任范围面积2.9636公顷,拟复垦土地面积2.9636公顷,土地复垦率为100%。
本方案复垦前后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见1-5。
表1-5 复垦前后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二级地类 |
复垦前面积(hm2) |
复垦后面积 (hm2) |
占总面积比例(%) |
|
401 |
天然牧草地 |
2.9636 |
2.9636 |
100% |
5.复垦的投资情况
本项目复垦投资依据复垦工程内容及工程量进行估算,复垦静态总投资9.32万元,静态亩均投资2097.40元,其中:工程施工费用6.47万元,其他费用1.01万元,监测费0.68万元,管护费0.93万元,预备费0.22万元。
三、征询公众意见内容
1.用地面积是否符合实际情况。
2.复垦静态投资是否合理。
3.生产年限到期没有续签合同或没有进行复垦的向自然资源局举报。
四、公示说明
1、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12月29日。
2、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等书面形式与自然资源局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