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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第十期)

发布日期:2024-09-09 13:21 来源:和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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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抽检总体情况

近期,和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接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下发对巴州强腾海鲜水产超市有限公司经营的鸽子抽检不合格检验报告。

二、不合格产品具体信息

和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接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下发的检验报告,巴州强腾海鲜水产超市有限公司经营的鸽子经抽样检验,检测出恩诺沙星实测值为257/㎏,甲硝唑实测值为28/㎏,不符合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该批次鸽子的《检验报告》编号为No:SY2024024760

三、监管部门调查处理情况

经询问调查该店2024323日从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通利水产一分店以360/件的价格进购了2件鸽子(20/件),当时索要了供货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通利水产一分店)的营业执照、该批次鸽子的进货票据(页面标有该供货商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品名、数量、价格等信息)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当事人严格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四、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和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巴静市监罚〔2024119号)。

五、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原因排查:抽检的鸽子恩诺沙星、甲硝唑超标的主要原因是可能是在养殖过程中为快速控制疫病,养殖户违规加大用药量或不遵守休药期规定,致使产品上市销售时药物残留超标。

整改措施: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增强食品安全意识,举一反三,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



和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9月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