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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静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公示(静)应急罚〔2023〕27号

发布日期:2023-10-30 18:24 来源: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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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文号

(静)应急罚〔202327

处罚名称

和静县远通矿业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处罚类别

罚款

违法事实

1、门口地沟周围未设置围栏,存在人员、车辆坠入风险; 2、地沟未设置禁止人员靠近警示标志;

处罚依据

事实 1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40.5.5的标准事实 2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的 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 区应急管理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42.5.1 的标准

处罚结果

对公司作出给予人民币 10000 元(壹万元整 )罚款的行政处罚。

行政相对人名称

和静县远通矿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2827MA79HWFU97

法定代表人姓名

袁黎明

处罚决定日期

20231030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