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静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2023年第三季度行政处罚公共卫生案件汇总表 | |||||||||
序号 | 案件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类别 | 处罚事由(案由) | 处罚依据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处罚金额(元) |
1 | 和静县美蒂美容店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案 | 静卫公罚[2023]05号 | 公共卫生 | 和静县美蒂美容店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案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 曲小梅 | 2023年8月21日 | 和静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1000元 |
2 | 和静县爱派酒店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案 | 静卫公罚[2023]04号 | 公共卫生 | 和静县爱派酒店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案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 林超红 | 2023年7月6日 | 和静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1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