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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21号〕文件规定,现将2023年3月认定为非正常户的纳税人情况予以公告。名单详见附件。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和静县税务局2023年3月非正常户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和静县税务局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