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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依法有偿收回巴州新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用地(团结小区)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1-06-17 14:01 来源: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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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自然资源局:

经和静县2021年第3次规划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依法有偿收回巴州新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用地(团结小区)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用地位于和静县团结小区(原水利局),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面积2.3153亩(以实际勘界面积为准)。请依法按程序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和静县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