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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和静县淘汰落后产能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1-02 18:55 来源: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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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促进我县产业结构调整,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2022年自治州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巴淘汰产能办〔20221号)文件要求,我县依法依规推进落后产能退出工作,现将20222023年期间工作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如有异议,请于7日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和静县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反馈。

受理部门:和静县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996-5018951邮箱:shanggongju2024@163.com 

联系地址:和静县财政大厦8808

和静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31230



   和静县2023年落后设备和产能淘汰验拆除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