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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秸秆回收再利用,变废为宝护蓝天

发布日期:2023-09-07 10:09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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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广大农民朋友们:

一年一度的秋收季节即将来临,辛勤的汗水即将变为丰收的果实。然而,每逢秋收时节,秸秆、残膜大部分被焚烧、掩埋或堆弃,污染农村生态环境,危害群众健康和交通安全,已成为一个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和社会安全问题。

为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促进生态健康持续发展,减少环境污染。和静县通过招商引资,已引进1家秸秆加工企业落地,利用作物秸秆、树枝等农村秸秆废弃原材料,加工成生物质固体燃料再利用,实现资源化利用。现告知全县农牧民不允许焚烧秸秆及残膜,严格落实以下四项措施,履行秸秆、残膜回收义务,科学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实现县内“不见烟雾、不见火光、不见黑斑、不见残膜”。

一、严禁秸秆、残膜焚烧、掩埋或弃于田间地头。焚烧产生的滚滚浓烟含有大量的有毒气体,不仅影响人体健康,而且污染空气,破坏农村人居环境;对交通安全构成威胁,焚烧产生的浓烟直接影响铁路、公路的正常运行;形成火灾隐患,可能会对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弃于田间地头,造成农业面源污染,影响生态环境;严重破坏土壤结构,造成农田耕地质量下降,不利于作物出苗、根系生长,导致作物减产。

二、未回收秸秆、残膜地块严禁放牧。当前普遍存在秋收后农田卖给养殖户,未回收秸秆、残膜就开展农田放牧的现象,致使残膜粉碎至土壤中,无法回收,造成了农田土壤污染;同时,废旧残膜碎片与秸秆混在一起被放牧牛羊等牲畜食用,会引起牲畜消化道疾病,甚至死亡。

三、秸秆、残膜回收利用好处多。秸秆“肥料化”利用、可有效改良土壤、培肥地力、提高农产品产量和质量;通过“饲料化”利用,可促进畜牧业发展;通过“基料化”利用,可推动食用菌栽培、有机生态无土栽培等高新农业发展;通过将秸秆、残膜回收后压块固化成生物质燃料,可推进农村新能源建设,改善村组环境“脏、乱、差”的状况;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减少因地膜残留带来的社会和环境问题。禁止秸秆、残膜焚烧,还可有效控制大气污染,降低火灾风险,保障交通安全。

四、如何开展秸秆、残膜回收利用。广大农民朋友应当严格履行秸秆、残膜回收义务,完成秋收后,及时将遗留在田间地头、沟渠路边的秸秆和残膜回收,拉运至就近的回收储运点,企业组织运输车辆将储运点秸秆拉运至厂房,进行加工成生物质固体燃料。

和静县农业农村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