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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静县2025年畜牧良种补贴政策解读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作者: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20日 点击数:

1、畜牧良种补贴实施背景:是为了提升良种覆盖率,提升畜牧养殖产业化水平,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2、方案出台的依据:按照《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巴财农202453号)、《关于印发〈2025年巴州牧区良种补贴项目等四个方案〉的通知》(巴农发20252号)文件精神。

3、补贴的对象、范围、标准及相关说明:

补贴对象:县域内的养殖户(场)、草畜联营合作社、养殖合作社。

补贴范围:根据自治区畜禽品种区域规划布局,结合我县实际,对县域内的养殖户(场)、草畜联营合作社、养殖合作社在2024101日—2025930日期间,从国内具有生产经营资质的种畜场购置的良种公羊、褐牛、安格斯牛、牦牛种公牛等给予补贴。

补贴标准:采购巴音布鲁克羊种公羊补贴不高于1000/只;采购萨福克、杜泊、德美及含多胎基因的皮山红羊、多浪羊等种公羊补贴不高于2000/褐牛、安格斯种公牛补贴不高于5000/头;购买牦牛种公牛补贴标准差额不高于3000/头;鉴定合格后的自繁自育种公牦牛,补贴金额不高于2500/头。

相关说明:种公羊、种公牛、种公牦牛如若达不到计划补贴数量,则相应补贴资金在三项之间可相互调剂使用。最终补贴标准、补贴数量,以实际申报和验收合格结果为准;如实际补贴金额超过本项目下达的资金额,则相应降低每只(头)种畜补贴标准后再兑付,资金补完为止。已经享受过良种补贴或通过其他项目享受补贴的种畜不得重复补贴。

4、补贴发放方式:县农业农村局按财政补贴资金支付要求,形成资金支付材料,提交至县财政局,以“一卡通(社会保障卡)”方式兑付到补贴对象。

5、良种补贴资金发放到户时限要求:原则上本年度全部发放完毕,即每年12月底之前发放到户。

和静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20日

相关文件链接地址:和静县2025年畜牧良种补贴资金使用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