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单位:和静县农业农村局
解读人:马·马来 党组副书记、局长
解读时间:2024年6月6日
1、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背景:是为了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提高补贴政策效应为目标,着力保护耕地地力,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调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由激励性补贴向功能性补贴转变、由覆盖性补贴向环节性补贴转变,提高补贴政策的指向性、精准性和实效性,提高农业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
2、方案出台的依据:依据是自治州农业农村局印发的《关于转发<2024年自治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施方案><2024年自治区小麦“一喷三防”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巴农函〔2024〕18号)文件精神。
3、补贴的对象、条件、标准:
补贴对象:所有合法的实际农业种植者(含农场职工)。
补贴面积:补贴面积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面积为基础,尚未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地方,以拥有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耕地面积为基础,其他类型耕地以合法种植证明文书为基础确定。同时严格按照自治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公布的耕地数据,精确核实土地性质,实行排除法进行调整,据实核减改变耕地性质的面积,如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地、草地),已转为设施农业或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等。
补贴标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对种植冬小麦的耕地,每亩补贴220元;种植春小麦的耕地,每亩补贴115元;结合新疆粮食生产实际,为确保小麦种植户种植收益不降低,2024年,自治区统筹历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结转资金和粮食生产相关补贴资金,继续对种植小麦的耕地给予230元/亩补贴。
补贴条件:一是依法依规明确享有耕地承包权,耕地实际用于种植小麦、玉米、青贮饲料、苜蓿等特定作物。二是补贴耕地要积极开展秸秆综合利用,落实深松整地等保护耕地地力,提升耕地质量等具体措施。三是同一地块一年只能补贴一次,以正播作物优先作为补贴对象予以补贴。四是补贴作物以种植冬小麦、春小麦发放补贴,剩余资金可结转至下年继续使用。五是果粮间作田按照科学折实后的粮食播种净面积,给予核定补贴。
此外,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列入自治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范围:一是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二是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三是已经纳入自治区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地、草地)及退地减水范围的耕地。四是违法开垦且未纳入粮食生产功能区范围的耕地不给予补贴。
4、补贴发放方式:县农业农村部门汇总乡镇审核上报的补贴面积基础数据后,向县财政部门提供耕地补贴面积基础数据和补贴发放清单,财政部门通过惠农“一卡通”集中统发到户,办理补贴兑付工作。
5、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到户时间要求:2024年7月30日前,完成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兑付工作。
和静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6日
相关文件链接:2024年和静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