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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和静县2024-20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的批复

信息标题 关于对和静县2024-20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的批复 文件编号 静政函〔2024〕89号 公开类型
产生日期 2024-06-14 18:48 发布机构 县人民政府 载体类型
有效性 索引号 673448838/2024-00621

和静自然资源局

经和静县第十四届县委规划委员会2024年第4次会议研究,同意对2024-20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该宗地位于和静县哈尔莫敦镇直属、才干布鲁克村村委会西北方向10公里处(哈哈沟范围内),土地面积1.2662公顷(合18.993亩,以实际勘界面积为准),用途为采矿用地,出让年限3年9个月,土地评估价按24元/平方米执行。请依法按程序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和静县人民政府

2024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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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政函〔2024〕89号 关于对和静县2024-20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