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静县自然资源局:
经和静县第十四届县委规划委员会2024年第4次会议研究,同意对2024-20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该宗地位于和静县哈尔莫敦镇直属、才干布鲁克村村委会西北方向10公里处(哈哈沟范围内),土地面积1.2662公顷(合18.993亩,以实际勘界面积为准),用途为采矿用地,出让年限3年9个月,土地评估价按24元/平方米执行。请依法按程序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和静县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4日
信息标题 | 关于对和静县2024-20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的批复 | 文件编号 | 静政函〔2024〕89号 | 公开类型 | |
产生日期 | 2024-06-14 18:48 | 发布机构 | 县人民政府 | 载体类型 | |
有效性 | 索引号 | 673448838/2024-00621 |
和静县自然资源局:
经和静县第十四届县委规划委员会2024年第4次会议研究,同意对2024-20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该宗地位于和静县哈尔莫敦镇直属、才干布鲁克村村委会西北方向10公里处(哈哈沟范围内),土地面积1.2662公顷(合18.993亩,以实际勘界面积为准),用途为采矿用地,出让年限3年9个月,土地评估价按24元/平方米执行。请依法按程序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和静县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