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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依法无偿收回和静县第二幼儿园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

信息标题 关于依法无偿收回和静县第二幼儿园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 文件编号 静政函〔2024〕115号 公开类型
产生日期 2024-08-14 19:00 发布机构 县人民政府 载体类型
有效性 索引号 673448838/2024-00625

和静县自然资源局:

和静县第十四届县委规划委员会2024年第6次会议研究,同意依法无偿收回和静县第二幼儿园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和静县第二幼儿园部分国有土地位于友好路以南巴音花园内,用途为教育用地,依法按程序无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834.6平方米(合1.2519亩,以实际勘界面积为准,由和静县第二幼儿园核减面积后,按程序办理变更登记,注销原不动产证书。

和静县人民政府

2024814

文件下载:静政函〔2024〕115号 关于依法无偿收回和静县第二幼儿园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

静政函〔2024〕115号 关于依法无偿收回和静县第二幼儿园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