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静县自然资源局:
经和静县第十四届县委规划委员会2024年第4次会议研究,同意巴州天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补缴土地出让金事宜。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巴州天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20年5月经批准以出让方式取得位于和静县和静镇克再西路以北、兴合小区以西、原外贸公司家属院1宗住宅用地(宗地编号2020-15),用地面积为17219平方米,出让金为1307.73万元,容积率1.5-1.6,用途为商业用地,出让年限40年,目前规划审批有2栋配套商业楼,经评估后需补缴土地出让金376701元。
和静县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