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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巴州天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补缴土地出让金的批复

信息标题 关于巴州天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补缴土地出让金的批复 文件编号 静政函〔2024〕88号 公开类型
产生日期 2024-06-14 18:45 发布机构 县人民政府 载体类型
有效性 索引号 673448838/2024-00620

和静县自然资源局:

经和静县第十四届县委规划委员会2024年第4次会议研究,同意巴州天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补缴土地出让金事宜。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巴州天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205月经批准以出让方式取得位于和静县和静镇克再西路以北、兴合小区以西、原外贸公司家属院1宗住宅用地(宗地编号202015),用地面积为17219平方米,出让金为1307.73万元,容积率1.51.6用途为商业用地,出让年限40年,目前规划审批有2栋配套商业楼,经评估后需补缴土地出让金376701元。


和静县人民政府

2024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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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政函〔2024〕88号 关于巴州天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补缴出让金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