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静县自然资源局:
经和静县第十四届县委规划委员会2024年第4次会议研究,同意对和静县2021-46号、2024-22号2宗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和静县2021-46号宗地位于和静县新兴产业区,环卫处用地以南、迎风路以西、创业路以北,土地面积2.1548公顷(合32.322亩,以实际勘界面积为准),出让年限40年,用途为商服用地,土地出让价按176.98元/平方米执行。
二、和静县2024-22号宗地位于巴伦台镇国道218线以东,土地面积1046平方米(合1.569亩,以实际勘界面积为准),出让年限40年,用途为商业用地(规划设计只修建停车场),土地出让价按150元/平方米执行。
以上2宗地以挂牌出让方式供地,请依法按程序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和静县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