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对静国划2024-20号等7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供地的批复

信息标题 关于对静国划2024-20号等7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供地的批复 文件编号 静政函〔2024〕112号 公开类型
产生日期 2024-08-14 18:56 发布机构 县人民政府 载体类型
有效性 索引号 673448838/2024-00624

和静县自然资源局:

和静县第十四届县委规划委员会2024年第6次会议研究,同意对静国划2024207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划拨方式供地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静国划202420号宗地位于和静县新兴铸管厂以北地面积2.386顷(合35.79亩,以实际勘界面积为准),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

二、静国划202424号宗地位于和静县克尔古提乡浩尔哈特村委会院内地面积7656.9平方米(11.485亩,以实际勘界面积为准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三、静国划202425号宗地位于开拓路以南、天鹅湖路以西地面积77420平方米(合116.13亩,以实际勘界面积为准用途为教育用地

四、静国划202426号宗地位于和静县巴音花园内地面积3645.63平方米(合5.4684亩,以实际勘界面积为准用途为教育用地

五、静国划202397号宗地位于乃门莫敦镇政府院内办公楼以北地面积0.4908公顷(合7.362亩,以实际勘界面积为准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六、静国划202419号宗地位于天鹅湖路与石林路交互处东北角地面积2公顷(合30亩,以实际勘界面积为准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文化用地)。

七、静国划202421号宗地位于和静县额勒再特乌鲁乡察汗乌苏村村委会地面积0.2267公顷(合3.4亩,以实际勘界面积为准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以上7宗地以划拨方式供地,请依法按程序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和静县人民政府

2024814

文件下载:静政函〔2024〕112号 关于对静国划2024-20号等7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供地的批复

静政函〔2024〕112号 关于对静国划2024-20号等7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供地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