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静县自然资源局:
经和静县2023年第12次规划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和静镇查汗通古村村民李秀环危旧房改造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事宜,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和静镇查汗通古村村民李秀环危旧房改造用地,位于和静镇阿尔夏特路14号院、吉祥河以东50米范围内,原房屋建筑面积为105平方米,权属为国有土地,取得方式为划拨,地类均为存量建设用地,用途为住宅用地。该用地不得改变用途,翻建面积不得超过原住宅面积,请依法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和静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0日
信息标题 | 关于和静镇查汗通古村村民李秀环危旧房改造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批复 | 文件编号 | 静政函〔2024〕5号 | 公开类型 | |
产生日期 | 2024-01-11 17:10 | 发布机构 | 县人民政府 | 载体类型 | |
关键字 | 索引号 | 673448838/2024-00264 |
和静县自然资源局:
经和静县2023年第12次规划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和静镇查汗通古村村民李秀环危旧房改造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事宜,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和静镇查汗通古村村民李秀环危旧房改造用地,位于和静镇阿尔夏特路14号院、吉祥河以东50米范围内,原房屋建筑面积为105平方米,权属为国有土地,取得方式为划拨,地类均为存量建设用地,用途为住宅用地。该用地不得改变用途,翻建面积不得超过原住宅面积,请依法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和静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