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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和静县再生资源循环再利用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信息标题 关于和静县再生资源循环再利用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文件编号 静政函〔2024〕8号 公开类型
产生日期 2024-01-19 17:16 发布机构 县人民政府 载体类型
关键字 索引号 673448838/2024-00266

和静自然资源局

经和静县2023年第2次规划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和静县再生资源循环再利用项目建设用地事宜,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16.1479公顷国有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作为和静县再生资源循环再利用项目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商业与服务业用地,以出让方式供地。计划指标从我县2024年存量土地处置量中配置。

二、请按有关规定办理用地手续严格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按照规划用途和批准的用地面积进行建设,防止土地闲置。按规定及时将有关内容填报上传至土地市场监测与监管系统,上报自治州自然资源局备案。

和静县人民政府

2024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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